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室內空氣品管 醫院學校列首波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10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將上路,預計醫療院所、高中以下學校和公家機關,將列入第一波公告名單。

立法院三讀通過空氣品質管理法,明定室內和室內空氣汙染物的定義,如果室內空氣品質遲遲未改善,場所管理人最高將被處新台幣25萬元罰鍰。中央主管機關可依場所的公眾聚集量、進出量、室內空氣汙染物危害程度,予以綜合考量後經過公告,其室內場所為本法的規範場所。

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上午在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記者會中表示,改善室內空氣品質,可以減少國人花費在健康費用的12%,每年約可省下40億元;環保署將和相關團體、部會研商,建立室內品質標準,並培訓專業檢測人員。

邱文彥說,哪些場所要控管空氣品質,環保署將逐批公告,以進出室內人數的總量、健康風險、使用特性,決定公告場所的先後,包括政府機關、高鐵、捷運、百貨公司等都會納入考量。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謝燕儒說,醫療院所、高中以下學校、公家機關,預計都會納入第一批公告的場所。

邱文彥說,由於法將在公告後1年施行,這段期間內環保署將加強輔導跟宣導,並建立分級標章,讓民眾清楚哪些場合是健康的。

謝燕儒受訪時表示,以補習班這樣人數密集的場所,應該要提高空調的換氣率,降低二氧化碳濃度;像百貨公司週年慶時人潮比較多,環保署可以分批講習提供建議,只要加強換氣,並改善人員布置,就能改善;至於百貨公司和補習班要列在第幾波公告名單,要和各界討論後再決定。

謝燕儒說,未來將雙管齊下,只要有民眾陳情就會去查,環保署也會定期巡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