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妻帶女公款游 南澳工黨兩官員遭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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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謝如慧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南澳教育廳長波特勒斯(Grace Portolesi)在其今年上半年利用公款攜女訪問印度一事曝光後,引發了對工黨使用納稅人資金審慎性的質疑。儘管波特勒斯為自己辯解稱此舉符合規定並有利於社會,但工黨並未能給出圓滿解釋。此外,南澳前省長也被曝超支攜妻中國游。

根據廣告人報和澳大利亞人報的綜合報導,今年4月和5月期間,現任教育廳長、時任土著事務廳長的波特勒斯攜帶7歲的女兒乘坐新加坡航空商務艙出訪印度,其隨行主要人員哈默爾(Gabrielle Hummel)享受的是經濟艙待遇。在經過數月的爭議後,波特勒斯在本月中旬的內閣會議上拒絕退還由此花費的7,000澳元。她解釋說自己早在2007年擔任後座議員時就已經從當時擔任議會發言人的財政廳長斯耐林(Jack Snelling)那裏取得了特殊的永久批文,不受議會旅行有關規定的約束。

波特勒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自己並不後悔攜女出訪印度,這對整個社會來說,都是一個巨大的收穫,「孩子是聯結民眾很好的紐帶」。她還說:「我帶著家人一起出訪,印度民眾將此視為對他們的極大尊重,這是他們告訴我的。」

按照有關規定,在沒有配偶或國內沒有伴侶的情況下,議員可以每年攜帶一名孩子利用公款進行一次海外訪問。波特勒斯的丈夫肯普(Miles Kemp)是廣告人報的一名資深記者,但她說:「我的丈夫從來就沒有機會和我一起旅行。」

斯耐林當天在內閣會議外表示,不記得在擔任發言人時向波特勒斯簽署過批准文件,但強調這樣做肯定沒有問題,因為她的丈夫表示過自己不會有機會和她一起旅行。他說:「我可以告訴納稅人,在這種情況下允許她攜帶女兒作為旅行伴侶沒有任何問題。」

工黨議員對波特勒斯攜女出訪普遍表示理解。交通廳長康隆(Conlon)透露,其他議員和波特勒斯的做法差不多,但承認自己並不瞭解議會關於旅行的規定。產業關係廳長沃特利(Russell Wortley)認為,如果波特勒斯拿到了特批文件,就沒有違反規定,事情應到此結束。產業廳長庫讚托尼斯(Tom Koutsantonis)、體育廳長肯尼恩(Tom Kenyon)、警察廳長蘭金(Jennifer Rankine)等也對此持肯定態度。

反對黨對工黨的回應表示不滿,指責其沒有正面回答這樣做是否符合審慎使用納稅人資金的原則。反對黨領袖瑞德曼德(Isobel Redmond)稱自由黨會繼續追蹤此事。她對媒體表示:「我在議會的10年期間兩次出訪海外。在這個問題上不由我做出判決或判決,但每個議會成員都有義務遵守議會的規則。」

自由黨財政發言人盧卡斯(Rob Lucas)指出,無論是哪個議員,如果在使用納稅人的錢旅行時不嚴格遵守規定,就背離了正在為生活奔波的南澳普通家庭。他說:「南澳納稅人對於錢浪費在旅行上表示憤怒是可以理解的,尤其現在政府削減了對鄉村醫院的資助,對到醫院探望病人卻要增加收費。」

另據報導,上月剛卸任省長職位的瑞恩(Mike Rann)也被曝在攜妻卡若佐(Sasha Carruozzo)出訪中國和香港期間花費了9,000澳元,超過了6,000澳元的年津貼額度。反對黨要求瑞恩將超支部份退還給納稅人。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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