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4日電)考試院長關中說,近2年政府機關職務代理人次,由1.4萬人次增加到1.6萬人次,這表示人事管理出問題,應嚴格要求「不要濫用代理制度」,清查以約聘僱任用的職務代理時間。
關中也提醒,行政院組織改造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由於機關改制、整併、裁撤,勢必產生許多職缺需要找人代理,應該做好把關工作,嚴格要求有關機關不要濫用代理制度,另外,也應清查以約聘僱方式進用的職務代理人的代理時間,以免職務代理的良法美意成為人事制度的漏洞。
銓敘部日前在考試院會報告97年1月到99年12月,各主管機關職務代理名冊統計表,數據顯示,97年上半年有7190人次、97年下半年有7207人次、98年上半年有7374人次、98年下半年有8226人次、99年上半年有8157人次、99年下半年則有8570人次。
這份資料引發考試委員關注及討論,有考試委員質疑,銓敘部每半年統計一次,可能會有同一職缺而重複提報的情形,建議改採1年填報1次的方式統計。
還有考試委員指出,職務代理可分現職人員代理、約聘僱人員代理2種情形,依規定,約聘僱人員在約聘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就應解聘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但實務上,機關多有因熟悉業務或其他特殊原因而繼續留用的情形。
關中則說,人事制度在民國76年有變革,當時,考量某些機關職務因請假、公差、因案休職、停職等原因臨時出缺,或因人員駐外而長期出缺,而有職務代理制度的設計;長期出缺的代理以1年為限,如有特殊情形,最多再延1年。
關中說,近2年來職務代理由1萬4000多人,增加到1萬6000多人,這並不是好現象,應避免長期代理,影響到考試用人。
關中認為,代理人數增加,就表示人事管理出了問題,不僅是查缺不力,也是職務代理制度的濫用,職務代理制度基本上是補救的、臨時的、不得已的作法,不能將之長期化、甚至永業化,以免製造更多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