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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擬排富 勞委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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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5日電)據報載,5都勞工局長建議外籍看護工的聘僱資格應訂「排富條款」;勞委會職訓局今天表示,尊重各界意見,若有外勞政策協商小組委員提議,不排除將此建議納入議程討論。

據蘋果日報報導,名人濫用外籍看護工案頻傳,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妻子曾馨瑩在上個月讓外籍看護工提購物袋,遭台北市勞工局裁罰。為保障國籍民眾就業權益,5都勞工局長認為外籍看護工的聘僱資格應訂「排富條款」。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長林三貴對此表示,12月底將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協商小組」會議,若有小組委員提出,會將此議題納入議程由勞、資、學者共同討論。

依勞委會統計,今年從1月至10月統計違反就業服務法遭罰行政罰鍰有1747件,99年整年約有1657件。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傅慧芝說明,其中因要求看護工做看護以外工作而遭罰的型態常見,多因雇主觀念不清楚,今年至10月底遭罰約645件,占近1/3,舉發來源,主要從縣市政府主動查察、民眾檢舉和外勞透過1955專線申訴3個管道而來。

傅慧芝表示,勞委會研擬外籍勞工政策,會透過「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協商小組」結合勞資學政意見,做為社會對話平台;關於外籍看護工申請是否需訂定排富條款?勞委會接受各方意見,但因涉及層面廣,各方意見多元且分歧,內容又涉及修法,勞委會仍需時間,廣泛蒐集資料,再多方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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