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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士奇咬人 飼主判拘役
【大紀元1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7日電)柯姓女子今年1月間在公園遛狗,飼養的哈士奇犬突然咬住另隻牧羊犬的球不放,牧羊犬主人想把球拿回時遭哈士奇咬傷;台灣高等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柯女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45歲柯姓女子今年1月間,帶著飼養的哈士奇犬到台北市某公園遛狗,哈士奇犬看到葉姓女子飼養的牧羊犬在玩網球,上前爭搶,咬住球不放;葉女看到想把球拿回,卻遭哈士奇咬傷,葉女報警處理。
柯女於法院審理時,辯稱當時有告知葉女不要硬搶該哈士奇犬咬住的東西,不然狗會生氣咬人,是葉女不聽,硬要將球從哈士奇犬口中拿回,才會被咬,她已善盡管理責任。
法院審理時發現,柯女知道她飼養的哈士奇犬有維護已咬物品、拒絕任何人取走的習慣,若有人想取回,牠就會攻擊人;此外,該運動公園使用注意事項也標示,若犬隻有攻擊傾向,飼主需繫上牽繩並牽離園區。
法官認為,不能因柯女曾提醒葉女不要硬取該哈士奇犬口中的球,就免除責任,依過失傷害罪判柯女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責任編輯:尚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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