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潔澳洲珀斯編譯報導)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協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上報了西澳批發商對非放養雞蛋標出「放養」的標示,法院對其處以五萬澳元的罰款。
據今日珀斯網報導,法院宣稱,批發商C.I. & Co私人有限公司,安東尼奧皮薩諾(Antonio Pisano)和安娜皮薩諾(Anna Pisano)貼出錯誤標籤誤導公眾,並銷售大量標有「放養」標籤的雞蛋,而其中大多數雞蛋並不是放養的。安東尼奧被勒令支付民事罰款5萬澳元。
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協會聲稱,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該公司提供明顯標註「放養」一詞的大量雞蛋。而事實上,相當數量的雞蛋並非放養。自2008年6月1日至去年4月前後,安東尼奧和安娜提供的數箱雞蛋中,也發現了類似的問題。從去年4月到6月前後,皮薩諾供應大量雞蛋,並著重使用了「新鮮歐米伽3」一詞強調來雞蛋是放養的,而實際上並非如此。
法庭宣佈,C.I. & Co私人有限公司違反了《1974年貿易慣例法》的多項規定,皮薩諾違反了該法律的第55條。該訴訟在雙方同意後得到了解決。這一判決與罰款針對所有的被調查者。法庭將對皮薩諾的這一處罰告知了他們所有的客戶。
諾斯(Justice North)在判決中指出:「此行為涉及高度的欺騙。」他說:「這一行為也非常難以察覺。因為一旦雞蛋放入箱內,再去檢定是否是放養的,這是不可能的。第二個被調查對像(安東尼奧皮薩諾)知道自己在做甚麼,也清楚這是極度的不誠實行為。」
「該行為對於購買放養雞蛋的消費者,是一種殘酷的欺騙。」
在談到對於皮薩諾的處罰時,諾斯指出,違法行為的最高罰款為22萬澳元。他表示,即使放養雞蛋標籤不符的這一行為是短期的,也應給予相應處罰。這不像其他行業的經營者,他們可能對欺騙的嚴重性存有疑問。
「這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即使是短期的交易,也應給予重罰。」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協會主席塞繆爾(Graeme Samuel)說,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協會仍致力於保護消費者以及經營商在法律範圍內的運作,並制止那些澳洲市場上錯誤標籤的雞蛋。他說:「這些訴訟對於澳大利亞雞蛋行業是一個警告。雞蛋不實標籤的問題是個嚴肅的問題,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協會將採取有力的執法措施來制止類似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