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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監委:彰雲不宜引入高耗水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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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6日電)監察院今天通過「彰雲地區地層下陷案」調查報告指出,彰化、雲林地區每日僅能提供地面水源38萬噸,但國光石化每日耗水約40萬噸,由水資源觀點看,當地不應再導入高耗水產業。

總統馬英九探察彰化濕地,引起各界對國光石化開發案再度關注。監察院今通過監察委員李炳南、陳永祥、周陽山、趙榮耀調查報告,檢視台灣超抽地下水、地層下陷及國土流失等問題,調查報告建議,彰雲地區不宜再導入國光石化等高耗水產業。

李炳南表示,監委今年1月26日到雲林、彰化等地現場勘察,據水利署書面數據,國光石化每日用水量約需40萬噸、中科四期開發計畫每日需15.5萬噸、二林精機園區每日需1.41萬噸、彰濱工業區每日用水則需2.2萬噸,合計59.11萬噸。

他說,彰雲地區目前每日僅能供應38萬噸地面水源,可供應水源不足,因此監委採納水利署書面建議,認為從水資源供需觀點來看,實不應再導入高耗水產業。不過,李炳南也強調,「這次調查並非針對最近的新聞事件(國光石化)」。

李炳南指出,雖然國光石化等新興產業對於用水問題,曾提出引他地水源或海水淡化等可能的水源開發方案,不過,監委對旱季水量足夠與否,仍抱持懷疑。

此外,據監察院調查,除「彰化縣大城鄉公有合法水井封停實施計畫」外,「雲林彰化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計畫」、「雲林縣境高鐵沿線3公里寬範圍內公有合法水井封停實施計畫」,成效均未如預期。

李炳南說,特別是在雲林地區,最大年下陷速率及持續下陷面積,民國98年至99年間,有不減反增趨勢,且內陸地區地層下陷比沿海地區更嚴重。

監委也發現,地層下陷主因在於農田水利會、自來水公司及部分民營企業等所用的深水井,而非一般農民使用的淺水井,盼相關單位落實防治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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