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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債更生比率低 立委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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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3日電)為解決消費者債務通過更生比率過低問題,反貧困聯盟委託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節如,提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能藉此徹底解決卡債問題。

反貧困聯盟發言人簡錫(土皆)、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高志鵬、律師林永頌、卡債受害人溫淑娟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簡錫(土皆)表示,民國96年6月間,立法院雖然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並在97年4月實施,但實施超過3年來,法官通過更生的案件僅13%,法官裁定清算免責的比率也只有約10%;與日本的更生通過比率達85%,清算免責比率高達97%,台灣明顯偏低。

溫淑娟說,當初公公車禍被撞,對方肇事逃逸,在不堪大筆醫藥費支出下,拿信用卡預借現金,雖然後來曾經與銀行協商,但協商不成就被銀行說是協商意願低,與銀行協商時還被刁難,不可以有第三人陪同,讓她與先生一度帶著小孩燒炭自殺,後來覺得應該為小孩而活,才放棄輕生念頭。

陳節如說,目前由銀行主導的強制協商,無法有公正第三人協助債務人參與協商,因此修法建議比照德國破產法規定,在協商過程有專業人士和公署協助,並且在協商過程中,銀行應提供債務人清楚的債務資料,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等明細,供債務人參考。

對於現行條文規定,債務人有浪費、投機行為,法院應為不免責裁定,陳節如提案中也修正為「清算前6個月內數額超過債務總額半數的奢侈消費行為或投機行為」,法院才應為不免責裁定,並且將以債養債、以卡養卡行為,排除在不免責事由外。

高志鵬表示,消債條例實施3年,發現當初立法不周詳,讓卡債族不減反增,因此希望透過修法解決相關問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將在下次黨團會議提出該法案討論,他也將力促民進黨團無條件支持這樣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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