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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劑廠商退稅惹民怨 台財政部急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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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07日訊】(據台視新聞報導)財政部先前決定退還受波及業者貨品內所含貨物稅與營業稅款,此消息一出,引發民怨,讓財政部昨(6)日政策趕緊急轉彎,加班公告此次塑化劑事件目前正由檢調機關及衛生主管機關進行檢驗、調查及偵辦中,有關業者申請退稅相關事宜,在責任釐清前,國稅局不會輕易退稅。

財政部3日發出新聞稿指出,廠商如因出廠產品遭受塑化劑汙染,只要檢具產製廠商原完稅單據、存置地點、處理方法及日期,向貨物所在地的國稅局申請退稅,由國稅局派稅官進行監毀。

如果產製者最近1年度沒有欠稅或違章紀錄,而且申請銷毀貨物數量不超過同期間貨物出廠數量1%,可以簡化作業,不用派員監毀。

不過此決定大舉引發民怨,財政部昨天緊急表示,政府會等到責任釐清後,才會退稅給沒有責任的廠商,至於有責任的廠商,除了不會拿到退稅,還會面對刑責。

財政部強調,當初賦稅署認為,此案作法可比照過去三聚氰胺毒奶案例,因此就退稅認定,採同樣原則辦理,可是毒奶案的主要生產者為大陸廠商,但這次塑化劑則是我國內廠商,且其中涉及違反食品藥物法,基於審慎態度,退稅情事暫緩處理,應該讓衛生單位與檢調單位確定廠商有無應負責任後,再辦理退稅。

財政部表示,「毒塑業者」依法符合本來就可退貨物稅及營業稅,並非全部退給銷售廠商,多數是要退給當初購買到塑化劑商品的消費者,因為拿商品找廠商退費的消費者,已經全數拿回內含貨物稅及營業稅的商品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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