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流:何勝凱,讓他「悄悄地」死了,不想讓外界知道

鐵流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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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16日訊】2009年10月14日,何勝凱在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製造了一起震驚全社會、特別是全國法院的持刀殺人案。可能是因為案件發生在法院內,而引起了全國眾多媒體關注和報導。

案件進入一審後,仍然有不少媒體在關注,遵義當地媒體也作報導。案件二審開庭時,只有一家媒體網站作了報導,包括案發地遵義市在內的其他媒體都不發消息。二審宣判維持死刑判決,也有一家媒體作了報導。

為何媒體關注會越來越少,難道是何勝凱案不值得報導嗎?我想,肯定不是的。何勝凱案造成的社會影響僅次於楊佳案,這可是近年來在人民法院系統內發生的重大殺人案。

2011年7月8日,在案發差三個月就兩年時間之際,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覆核四個多月之後,何勝凱終於走到人生的終點。當天上午,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在遵義市對何勝凱執行死刑。執行方式是槍決,還是注射不得而知。

何勝凱被執行死刑的消息,是他姐姐何勝先告訴我的。獲知死刑執行完畢消息後,我在網上搜索官方對何勝凱被執行死刑報導,沒想到找不到任何消息。我以為,對人民法院來說,何勝凱案不是普通殺人案,而是一起重大惡性案件,不可能不作報導吧?

當年案發後有很多媒體在關注,如今何勝凱被執行死刑了,這是「大快人心」好消息呀,官方媒體怎麼可能會不作報導呢?

何勝凱是否已被執行死刑,這不是一件開玩笑的事情。在網上找不到媒體發的報導,我趕緊打電話要何勝先到遵義市中級法院去,看看法院公告欄是否張貼了佈告。按照規定對罪犯執行死刑後,當地是要張貼執行死刑佈告。

後來,何勝先打來電話說,她到了遵義市中級法院門口,沒有發現張貼了佈告,市區其他地方也沒有張貼佈告。我心想,何勝凱案的一審是由銅仁地區中級法院審理,死刑也是由銅仁地區中級法院執行,他們就不想在遵義市張貼佈告了吧?

直到7月8日晚上,我還在網絡上搜索,仍然找不到何勝凱被執行死刑報導。記得2008年11月26日楊佳被執行死刑後,執行完畢不到一個小時,官方網絡媒體就發佈了消息。當天有很多晚報作了報導,第二天的日報也作過報導。

7月8日的全國媒體、包括貴州省媒體沒報導何勝凱被執行死刑消息,有可能是法院通知媒體太晚了而來不及作報導。我想,在何勝凱被執行死刑的第二天,即7月9日,媒體就會作報導了。

今天(7月9日),我又在網絡上搜索。我先是在「百度」全方位搜了搜,沒有「百度」到任何消息。隨即,我在新浪網上「大浪掏沙」,也沒有掏到消息。隨後,我動用了「搜狗」,狗鼻不靈,沒有發現報導。無法,我只好去了網易問「有道」,它也不知道。我再找「谷歌」,「谷歌」沉默。我還不罷休,在國內其他門戶網站、媒體網站不停地找,找了半天仍是兩手空空。

不會是「家醜怕外揚」吧,我趕緊上到包括遵義市在內的貴州省各媒體網站搜索,同時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國法院網搜索,我還是大失所望。

何勝凱姐姐告訴我,7月8日晚,她看了遵義電視台和貴州省電視台新聞節目,沒有看到何勝凱被執行死刑的報導。

這可是全國法院系統內的大案呀,被受害人又是全國法院的優秀法警,最高法院和貴州省委召開過表彰大會。如今,殺法警的何勝凱被執行死刑了,國內媒體竟然不作任何報導,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何勝凱被執行死刑後,家屬雖然沒有見到屍體,但何勝凱真的是被處死了,這有銅仁地區中級法院領取何勝凱骨灰通知書為證,有遵義市中心城區殯儀一體化服務有限公司的「火化證」為據。骨灰通知書上寫道7月8日對故意殺人犯何勝凱執行了死刑,屍體已經火化家屬可領取骨灰。火化證中寫道7月8日何勝凱屍體被火化,年齡31歲,死亡原因「非正常死亡」(被執行死刑,屬非正常死亡)。

儘管有家屬、律師、專家、民眾在不停地呼籲啟動精神病司法鑑定程序,但這震山響的吶喊聲,沒能讓執法機關聽進去。

作為何勝凱二審階段和死刑覆核階段辯護律師,對本案犯罪事實沒有爭議,但我有充分理由懷疑何勝凱是典型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犯罪的精神病人是不能殺的,這會是不作報導的真實原因嗎?

這起震驚全國法院系統的大案要案,在沒有啟動精神病司法鑑定情形下,以何勝凱被「悄悄地」執行死亡而落下了帷幕。

此時,我想到了馬加爵、邱興華、楊佳、鄭民生——

此刻,我想到了《刑法》第十八條,對犯罪精神病人特殊保護規定。

此地,我還想到了何勝凱案發後,另一起發生在人民法院系統的更為惡性案件——朱軍開槍殺人案。

司法要公平公正,執法更要守法。

依法治國,任重道遠。

——鐵流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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