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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推18歲選舉權 立委要提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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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3日電)為將投票年齡降為18歲,朝野立委上會期分別提案修法、修憲,為達成目標,執政黨立委打算進一步提出釋憲案,在野黨立委則將結合年輕參選人成立連線,推動相關議題。

民主進步黨立委高志鵬上會期完成修憲案的連署,將投票年齡降為18歲,並在5月中交付立法院修憲委員會。高志鵬說,該修憲案雖經程序委員會通過,但在院會一讀時遭到中國國民黨立委否決,修憲案被退回。

高志鵬表示,下會期開議後將再次推動18歲有選舉權的修憲案,如果再遭國民黨反對,將大動作凸顯國民黨說一套做一套;他指出,為了力促此一目標實現,將結合民進黨年輕參選人,成立「新世代正義連線」,推動包括18歲選舉權、反核、環保永續、財政紀律等議題。

高志鵬說,世界各國中,除了台灣、日本、瑞士、韓國仍須年滿20歲才有投票權之外,其他美、英、法、德等國投票年齡都是18歲,顯示以18歲作為公民權行使年齡已是全球趨勢。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則在上會期提出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希望18歲即擁有選舉權。他說,修憲門檻極高,工程浩大,透過修法是比較可行的方式,新任大法官也贊成他提出修法;但有人認為修法降低投票年齡違憲,因此他目前正草擬釋憲案,預計這個暑假就會完成。

丁守中強調,修法降低投票年齡不是為了這次選舉,因此他的釋憲案不急著馬上提出,他預計8月以後再提出,如此就來不及在下次選舉中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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