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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案有罪 陳致中: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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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6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今天獲悉高院更一審對洗錢案判決他有罪後,表示無法接受,待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研究提出上訴。

扁家國務費、南港展覽館、洗錢等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宣判。陳水扁被控國務費案貪污部分改判無罪,其他部分判決應執行刑期2年8個月;扁妻吳淑珍被判應執行11年6個月徒刑。

陳致中與妻子黃睿靚被控洗錢部分,高院判決陳致中1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450萬元;黃睿靚1年徒刑,併科罰金400萬元,緩刑4年。可上訴。

陳致中下午在服務處召開記者會,對其父親被控貪污部分獲判無罪,表示欣慰、肯定。

陳致中說,國務機要費是總統特別費,這部分他父親很早就表達無罪、清白的立場,更一審判決無罪,印證特偵組的起訴根本是政治起訴,當初一審重判無期徒刑、二審重判20年,這都是政治追殺、起訴、判決。

陳致中表示,父親更一審雖獲判無罪,但還其公道還言之過早,他父親人還在黑牢裡面,到今天超過1000日,已定讞的龍潭案應該重新審判,還扁自由之身,這才是公道。

陳致中對於偽造文書及洗錢案的判決,則表示無法認同及接受。他說,將在接到判決書之後,與律師研究依法提起上訴。

陳致中指出,不管是從特偵組的起訴書,或一審、二審的判決裡面,沒有舉出任何一項證據,只用臆測就羅織成罪,待他收到判決書後,一定會與律師研究提出上訴。

陳致中日前也因偽證案被最高法院判刑3個月定讞,並因此被解除高雄市議員職務。偽證案執行部分,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尚未收到最高法院判決書,未決定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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