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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給薪親職假 台教師籲修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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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開學後,許多學校正陸續舉辦學校日活動,不過有許多家長因工作無法出席參與,尤以勞工階層家長占多數;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主張,應修法讓勞工以帶薪公假方式參加學校日,推動親職假才算是真正落實教育公共化。

全國教師總工會8日舉辦「不能沒有你,保障勞工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基本權益」記者會,提出有部分家長因工作而無法參學校日,雖然校方盡量安排在假日,希望家長都能參加,但對需要輪值加班的勞工家長,依然無法與會。

全教總秘書長吳忠泰表示,各中小學在開學後辦理一學期一次的學校日,希望讓家長了解學校辦學方針以及老師教學理念,但各校仍反映有不少家長因故無法出席,其中又以要背負沉重生計的弱勢勞工家長居多,故希望修正勞基法。

事實上,參加學校各項活動的家長,大多以中上階層為主,在這種現象不斷循環之下,這些長期缺席、無法直接參與學校事務的勞工家庭的心聲,在學校事務中如同隱形。

基層勞動家長協會專員柯逸民談到,基層勞工為了賺錢,真的沒時間參與孩子學校活動,參加學校日可以促進親子關係,跟學校關係更密切,企業應該支薪放公假。

全國教師工會呼籲,如果勞工上班日遇到學校日,雇主應給予帶薪公假,每年1天為限,上下學期各半天,未來也會推動修正勞基法第37條,推行教育公共化理念。

全教總表示,親職假的想法2年半前就已提出,趁著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開議,將積極溝通遊說,透過修正勞基法,讓家長均有參與教育的基本權利。

對此,教育部次長林聰明則表示樂觀其成,但這是跨部會議題,希望能凝聚大家的共識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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