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會通過獨立「難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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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金國煥韓國首爾報導)韓國國會全體會議日前通過了獨立的「難民法」,難民法將「難民」、「難民申請者」、「被賦予人道地位者」等概念給予了明確定義,並且明示可以在機場和港灣申請難民、禁止對難民申請者及訴訟過程中的難民申請者進行強制遣返。難民法同時規定,對難民地位申請者原則上提供能夠維持生計的經濟支援之外,一段時間後允許就業。

本次法案是2009年由執政黨國會議員代表黃祐呂推動、24名國會議員發起的,並在每年都曾提交,但一直未能獲得通過。這次是在出席184名議員中,以181人讚成3人棄權的比例順利通過。

韓國於1992年12月加入了有關難民地位的公約(以下稱難民公約),但一直沒有制定獨立的難民法案,僅在「出入境管理法」中設有「難民規定」。

聯合國難民機構歡迎通過難民法

1月2日,聯合國難民機構(UNHCR)韓國代表部在新聞稿中表示,對於難民法案在韓國國會全體會議得以通過表示歡迎,韓國通過制定獨立的難民法,對難民保護程序的系統性發展具有深刻意義,而且今年將迎來韓國加入「國際難民公約」20週年,因此也更具意義。並且在國會通過了獨立性的難民法,這將在亞洲成為非常重要的奠基石。

國會議員黃祐呂:人權是人類的普世價值

韓國難民法案將於2013年7月1日開始實施。現任大國家黨(執政黨)國會議員代表、連任4屆的國會議員黃祐呂,是韓國難民法議案的最初發起人,他於議案通過當天(2011年12月29日),在Twitter上發表感想:「今天在國會全體會議上,通過了我於2009年代表發起的難民法。人權是人類的普世價值。其間由於國內法律沒有得到充分的完善,難民們連『國際公約』中賦予的保障權利都無法享受,從現在開始,我們國家也以人權先進國起步了。」

據統計,從1994年到2011年6月,在韓國申請難民地位者共有3301名,其中獲得批准的人有250名。韓國政府屈於中共壓力,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的難民申請幾乎全部否決,而且自2009年至今,共有10名法輪功學員在難民申請失敗後,被韓國政府強制遣返回國。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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