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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34件香腸肉乾11件重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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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6日電)年節近,消費者習慣購買香腸、肉乾當伴手禮,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公布在網路購買34件樣品,發現有11件重量不足,呼籲衛生署加強稽查,重量不足、超過規定者應下架、開罰。

消基會公布100年10到11月間,於知名入口網站及購物網站購買34件樣品,包含10件香腸,12件豬肉乾及牛肉乾12件。

消基會發現,當中有1件香腸、6件牛肉乾及4件豬肉乾的實際重量不及標示重量,幅度都超過國家標準CNS12924規定的9%到2.5%誤差值。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並規範6種重量標示範疇內的容許誤差範圍,重量標示為500到1000公克的產品,容許誤差為15公克。

另外,依上述管理法規定,若是300到500公克的產品,容許誤差為3%。標示200到300公克的產品,容許誤差為9公克。標示100到200公克產品,容許誤差4.5%。50到100公克產品容許誤差4.5公克。5到50公克產品容許誤差9%。

消基會強調,上述11件重量不足產品,換算價格,合計偷了消費者209.8元,每包讓消費者多付8到35.1元;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主管機關衛生署應該查驗,確認後依法開罰3萬到15萬元,並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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