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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王志文酒駕 被罰1000元扣證6個月

2012-10-27 05:34 中港台時間|2013-03-03 14: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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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會綜合報導)上海警方當地時間26日公佈:25日午夜,上海長寧警方在延安西路虹許路路口設卡盤查時,發現演員王志文酒後駕車。後經血樣鑑定,認定王志文屬酒駕。警方稱王志文將被罰款1000元,扣駕照6個月,記12分。王志文已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字。

上海市公安局26日上午在官方微博證實,25日午夜,警察在延安西路虹許路路口查獲一涉嫌酒後駕車的男子,後經證實該名男子是男影星王志文。隨後上海警方公佈:根據血樣鑑定結果,判王志文屬飲酒後駕車。

26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在微博公佈了處罰結果:王志文被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罰款1000元,記12分。該公安局透露,王志文當場在處罰決定書上簽了字,並在交完罰款後離開派出所。

有網友證實,王志文駕駛的是「路虎發現者」。當時王志文滿臉通紅,一副醉態。該博友還稱自己多次見過王志文酒駕。也有網友表示:不要以為自己是知名演員就可以醉酒駕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責任編輯: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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