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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行僅能放6桶? 中市執法過當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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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瓦斯行業者日前走上街頭,抗議台中市消防局執法過當,嚴格開罰讓業者無法生存。4日議會大會,多位議員痛斥去年核准消防局,對於液態瓦斯天然氣業者的裁處核定預算是400萬元,竟能超罰到1,400萬,居五都第一,議員段緯宇痛斥說,「簡直是把人民當提款機」。消防局長廖明川表示,「開罰是基於對市民生命安全考量。」

中市去年瓦斯業裁罰166件,但101年到目前已開罰220件。上週末,近600名瓦斯行業者集結中市府廣場。台中市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何碧雄表示,近1年來,中市消防局嚴格執法,規定瓦斯行內放置的瓦斯不能超過128公斤,換算只能儲放6桶。

他說,業者將瓦斯放在貨車上,消防局還追蹤跟監瓦斯貨車,再對業者開罰2萬到10萬元。另一陳姓業者說,他在4月連2天被開罰,累計52萬元,現在平均1個月虧損20多萬元,逼不得已走上街頭。

議員段緯宇、邱素貞、劉士洲指出,相關法令是中央統一制訂,但全台各縣市中,只有台中市嚴格執行,別的縣市1年來開罰不到百萬元,減少開罰是趨勢,但台中市今年卻超過千萬元,居五都第一。希望消防局以「勸導」為優先,同時也設法為業者設法取得合法土地,並建議將大里區遭重金屬污染的農地再利用,作為瓦業者的儲槽。

消防局長廖明川回應說,瓦斯業者都有合法的儲存室,卻將瓦斯放在室內是不合法的,開罰是基於對市民生命安全考量,但會檢視執法過程還有無檢討空間,同時也請相關單位協助為業者取得合法土地。市長胡志強則表示,「希望也不要因此讓消防局對執法怯步。」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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