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報稅】哪些海外資產需要申報? 如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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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添財綜合報導)又到了報稅季節。許多在美華人,尤其是新移民,在海外、特別是在自己的家鄉,多留有資產或存款,或繼承了家族的財產,如今選擇在新大陸發展,作為奉公守法的好公民,這些海外財產應該申報嗎?怎麼申報?紐約會計師李銘正做了詳細的解說。

李銘正會計師表示,美國過去分別在2009年及2011年二次推出海外資產自首計劃 (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意外增加44 億的稅收,效果顯著,國稅局因而在今年初再度推出第三次海外資產自首計劃。

唯一不同的是,這次沒有截止日期。這些海外資產自首計劃,主要是要查明納稅人的海外資產是否涉及洗錢逃稅的情事,若沒有這類嫌疑,只要理清楚,也就不用擔心太多啦,但不要因麻煩而不理,自陷成稅法罪犯而不自知。

這些海外資產以管理機構來說,可分在「海外金融機構管理」的海外資產,以及在「非海外金融機構管理」的海外資產。

關於海外資產的重點

美國對於納稅人在海外資產的問題,主要分成二部分來處理﹕

第一類「舉報責任」,主要是根據銀行法規定,納稅人在國外金融機構的資產,都必須主動提供海外資產的資料,要納稅人提供海外資產的總值是多少、何時擁有,及其資金來源。

第二類「付稅義務」,主要是根據美國「屬人主義」所得稅稅法規定,要納稅人在擁有海外資產後,所產生的收入是否已按年申報所得稅﹖

哪些海外資產必須申報﹖

不管你以哪種方式取得海外資產,這些資產可能是房地產、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公司股份、退休金、私人放貸、以及任何形式的資產,不管這些海外資產是「海外金融機構管理」的資產,或是在「非海外金融機構管理」的資產,都必須要將這些海外資產向管理機關申報資料。

一旦在擁有這些海外資產之後,每年都有可能產生新增的小資產,像利息、紅利、退休金、出租淨得、買賣證券淨利得、買賣房地產淨利得、以及任何形式的投資資產所得,這些都是美國稅局要了解的項目及向你課稅的來源。

「第一類舉報責任」如何申報?

第一類的舉報責任,目的是要理清所擁有的海外資產,是否是在取得綠卡以前,納稅人就已經擁有﹖或是納稅人以前用已經付過稅的「稅後所得」去購置的資產﹖或是經由父母及其他親人因繼承或贈與方式所擁有﹖不管用那種方式擁有,若有下列的情形之一,就得舉報。

請注意,舉報不見得就是要付稅。

1)、在過去一年中的任何時刻,納稅人在金融機構管理的海外資產,包括銀行存款及任何有價證券,若超過 $10,000,就必須在今年 04/15 申報個人稅表時,在 Schedule B 中註明,在今年 06/30 前,另外再以Form TD F 90-22.1 表格,單獨再向美國財政部申報,這個稅表不可以任何理由申請延期。

2)、今年,增加新的規定,查稅範圍擴張到在非金融機構管理的金融資產。

在過去一年中,若你的海外資產,是屬於在非金融機構管理的金融資產,以及出租房地產,而且你是長住美國的單身納稅人,每人年底資產超過$50,000,或年度中曾經超過$75,000 的﹔或若你是長住美國的夫婦納稅人,夫妻年底資產超過$100,000或年度中曾經超過$150,000 的﹔那你就必需在04/15 前,用Form 8938 的表格,申報你的海外資產總額,這個稅表不必單獨申報,要與個人稅表一起申報,這個稅表可以隨個人稅表申請延期。

「第二類付稅義務」如何申報

第二類的申報是要付稅,並同時繳交利息與罰款。今年1月9日國稅局IRS 新推出的OVDI (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Initiatives)計劃,與2009年的OVTP 計劃相比,除了把罰款提高為資產最高總值的27.5% 以外,其他都一樣,要納稅人補報2003-2010 年所擁有的海外資產,以及其海外資產所生收入的所得稅。不同的是,這次沒有訂出截止申報的時間。

1)、第三波的自首計劃,要納稅人就2003-2010期間,若納稅人有像利息、紅利、退休金、出租淨得、買賣證券淨利得、買賣房地產淨利得、以及任何形式的投資所得,都要修正納稅人的個人稅表,申報這些海外所得。

2)、要在申報美國個人稅表時,將這些海外所得加入稅表中,併入在美國所得一起計算稅賦,若這些海外所得已在海外付過稅,要根據這些付稅證明,利用 Form 1116 稅表,在美國稅表中抵扣回來,避免一個收入被重複課稅。

應有的態度

前二次的自首計劃,約有30,000 個納稅人主動申報海外資產,因效果顯著,國稅局正在設法掌控美國納稅人在海外的資產資料,加強徵收。

李銘正會計師表示,大部分的人,都因時間久、或狀況複雜、或資料取得困難而怯步﹔有些人認為自己資產又小又少,不會被國稅局找到,因存僥倖心理而故意置之不理﹔有些人因想到要補這麼多年的稅,再加上利息與罰款,金額太大,選擇逃避而不報。

其實,這個問題總要面對與解決,在選擇作美國公民與所要付出的代價之間,總得要權衡利弊,當機立斷,去統整轉型,去蕪存菁,導向正軌,去選擇那屬於你的且是最好的部分,安於享受。

李會計師提醒大家,若將這個屬於自己的問題,自己不敢去面對,而留給下一代人,事情可能會更複雜,更難於解決。你或許錯過前二次的補報機會,但「起步雖晚,落步永不嫌遲。」美國IRS稅務機關查稅的功力很不一般,利用這第三次自首機會,儘快扶正,遠離惡夢。

資產管理的重點,在於擁有的時候自己能充份的享用,能好好慰勞自己的辛勤工作﹔而在上天堂之後,這些資產又能有永續經營的機會,代代相傳。

(責任編輯 王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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