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7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軍、教和證券交易所得免稅,課稅所得只是一部分所得資料,無法客觀呈現所得分配狀況,且與國際常用的指標不同,不宜作為衡量所得差距的指標。
財政部次長曾銘宗表示,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資料,2010年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差距倍數為6.19倍。
媒體報導,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將綜合所得稅申報戶分成20等分,2010年最窮5%家庭平均年所得只有新台幣4.6萬元,最富有5%家庭平均年所得達429.4萬元,貧富差距飆升至93倍,創歷史新高。立法院院會上午施政總質詢中,有立委以此為質詢議題。
曾銘宗傍晚在財政部說明,財政部每年公布綜合所得稅申報初步開徵核定統計專冊,各戶所得未納入免稅所得,例如軍、教免稅,證券交易所得不用報稅,統計資料就不會呈現。
曾銘宗表示,把樣本切開看會有偏差。財政部過去已多次說明,課稅所得資料不宜作為衡量所得差距的指標。
曾銘宗表示,國際間用來衡量所得差距多用「五等分位差距倍數」及「吉尼係數」。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台灣在2001年吉尼係數為0.350,2008年降為0.341,2010年為0.342。
若以五等分位差距倍數衡量,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差距倍數,由2001年的歷史高點6.39倍,降至2010年的6.19倍。
曾銘宗表示,可取得各國統計數據的年份不一,根據主計總處提供的資料,台灣「每戶」所得差距倍數6.19倍(2010年)較日本6.22倍(2010年)、美國9.59倍(2009年)及香港19.54倍(2006年)低;「每人」所得差距倍數4.25倍(2010年)較南韓5.66倍(2010年)及新加坡12.6倍(2010年)低。
媒體報導,2010年綜所稅申報戶有14戶年所得超過400萬元,卻沒有繳一毛錢的稅,其中3戶年所得超過1000萬元。曾銘宗表示,14戶高所得者都是有捐贈或扣抵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