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公寓大廈簽收文件 具送達效力

人氣: 3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2012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據中市府地方稅務局指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僱用的管理員所簽收的文書,有送達效力。至於該管理員何時將文書轉交應受送達人、或疏忽忘記將文書轉交應受送達人,並不影響該文書已合法送達的效力,納稅義務人要與管理員保持密切聯繫,以維護自身權益。

該局說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雇用的管理員,其服務的勞務包括為公寓大廈住戶接收郵件,性質上應屬全體住戶的受雇人;又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3條第1 項規定:「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的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的接收郵件人員。」

所以當郵政機關送達繳款書到納稅義務人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但碰不到人時,得將繳款書交付與公寓大廈管理員,作為已送達。民眾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

(責任編輯:羅令尹)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