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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自肥 台電:依法處理

2012-05-03 18:10 中港台時間|06-22 11: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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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3日電)媒體報導台汽電擅發高額獎金自肥,台電公司下午發佈新聞稿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將配合檢調調查、依法處理。

台電轉投資的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在民國96年承攬台電星元電廠工程,並於98年由前董事長李原宣核發提前完工獎金新台幣8,000餘萬元。

台電表示,由於部份管理階層獎金過高,加上獎金核發未呈報董事會,99年台汽電董事會決議,修正完工獎金發放總額約4,500萬元,修正後應收回差額3,700餘萬元於100年1月前如數收回。

台電指出,李原宣處理本案過程失當,台電已依程序予以撤換,並改派台電副總經理蔡文魁擔任台汽電董事長。

同時,為強化公司治理,台汽電已依據金管會規定,於100年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薪酬制度將更加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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