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導)香港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發現,運輸署在一些路面工程完成後,仍關閉路邊的咪表停車位,其關閉期比施工期長,批評運輸署和路政署無妥善監察。
公署調查發現,有道路工程只需18日便可完成,但運輸署批准咪錶位封閉94日。另有工程只需時半個月,但咪錶無故封閉一個半月。亦有工程被取消,但路邊咪錶被封閉20餘天。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路政署和運輸署沒有妥善監察,運輸署沒有提醒負責工程的機構提前完工要向他們通報,使得咪錶可以及時投入使用,認為此舉對司機不公平之餘,亦浪費公共資源,促請運輸署加強監察。
而運輸署及路政署回應指,會接受公署報告建議,又指前年9月起,運輸署及路政署已經合作,改善監管臨時封閉停車位措施。措施包括公用機構在進行道路工程要封閉車位的情況下,須事先獲得當局的批示。若工程未能如期展開或完成,署方會到工地視察,以安排重開車位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