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收監和庭審鮮為人知細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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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13日訊】作者葉永烈的紀實長篇《「四人幫」興亡》,全書共二十五章、一百八十萬字,分上、中、下三卷。作者經過二十多個春秋采寫終於完成了長卷。作者稱這本書的萬字長序,寫出了這本書的艱難歷程,他希望通過對於「四人幫」興亡史的揭露,批判極左思潮,防止「文革」捲土重來。

下面是書中有關「四人幫「之一江青在秦城監獄和法庭上一些鮮為人知的情況。

江青在秦城監獄的特殊待遇

江青被捕後關押在北京遠郊的秦城監獄。在這個被稱為人間地獄的地方,江青作為毛澤東的遺孀,待遇也特殊。

江青關押在秦城監獄內一幢單獨的兩層小樓裡,這幢樓只關押她一人。江青住在底層一間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裡,屋裡有衛生間、書桌、椅子、床。她可以看書、看報。獄警通過門上的觀察洞監視江青的一舉一動。
  
江青在獄中住了一段時間,焦躁的情緒慢慢安定下來,不再罵罵咧咧,不再咒罵「修正主義」。她喜歡看書,注意力漸漸被書吸引。

每天聞雞起舞鍛練身體

據審判「四人幫」特別法庭副庭長伍修全回憶:在開庭前,「我們還到關押江青等人的秦城監獄,一一觀察了這些即將受審的主犯。記得我那次看到江青時,她正坐在床鋪上,用手不住地摩平自己褲子上的褶紋,看來她一方面是感到很無聊,一方面還是有點窮講究,坐牢也不忘打扮。她每次出庭前都要梳梳頭,衣服儘量穿得整齊些。」

據雲,江青在關押期間,每日聞雞起舞,鍛練身體。她說:「造反有理,坐牢;革命無罪,受刑;殺頭坐牢,無上光榮。」

江青開庭前曾有3個要求

開庭前,江青收到起訴書的副本,提出:「我如果身體不行,能不能缺席判決?」她的要求被否定。

她又提出:「在戲曲裡,審訊皇太后的時候,皇太后是坐在那裏的。我在法庭上能不能也坐在那裏?」她得到的答覆是:「在法庭上,叫你站,你就得站。允許你坐的時候,你可以坐。」

最後,江青又提出要請個「顧問」。答覆是:「無法替你請『顧問』,但是你可以請律師。」

江青最終拒絕了律師

開庭前,江青自己提出了三個律師:史良、劉大傑、周建人。
  
江青得到的答覆是:「史良年事已高,不可能出庭為你辯護。」「劉大傑已經去世。」江青說:「哦,周建人年紀也大了,恐怕不行。」

江青要求特別法庭為她請兩位律師。

特別法庭先為她請了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特別法庭辯護組組長張思之,和上海華東政法學院刑法專家朱華榮,作為江青的律師。
  
兩位律師在秦城監獄江青房間的隔壁見了江青。江青見了兩位律師,居然給兩位律師鞠了一躬。

江青表示:「我知道你們很可能是鄧小平、葉劍英派來的。也沒有甚麼可怕的,黨內鬥爭嘛……」

張思之律師打斷了江青的話:「現在不是『黨內鬥爭』的問題,你是作為反革命集團的首犯被起訴!」

江青又開始反駁。
  
朱華榮律師轉移了話題,問江青有甚麼不清楚的法律問題,需要他們幫助解答。朱華榮律師一一解答了江青提出的問題。

與兩位律師會面結束後,江青表示,不要張姓律師,要那個姓朱的律師。

法庭加派了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傅志仁律師擔任江青的辯護律師。

1980年11月22日,朱華榮律師和傅志仁律師去秦城監獄與江青談話。

江青沒有鞠躬,卻親自給兩位律師沏了茶,表示敬意。

當江青要他們做她的代言人的要求被拒絕後,她惱怒表示:「你們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師!」江青拒聘了律師。

江青要掛毛澤東像被拒絕

1980年11月20日下午,中共最高法院特別法庭在北京正義路一號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

公審前,江青被押往正義路法庭候審室。那候審室共十間,供十名主犯各居一間。屋裡有一桌、一椅、一床和一個廁所。她提出要在床頭掛一幅毛澤東像,遭到拒絕。她要求在桌上放一套《毛澤東選集》,被接受了。

江青開庭前的3點決心  

在出庭前,江青為自己下了三條「決心」:永遠保持英雄形象,保持革命者應有的志氣;絕不向修正主義者低頭;堅持真理,不認罪、不怕死。

開庭當日,四年多沒有公開露面的江青,在兩名女法警的押送下,站到了被告席上。

江青坐在被告席上,目光是傲慢的。她時而冷笑,時而蔑視,時而怒氣沖沖,時而裝聾作啞。她常嘁嘁喳喳,要辯解,要「反擊」。
  
在法庭調查時,江青最常用的答覆詞是:「不記得了。」幾乎佔她答話的十之七八。偶爾,她也答覆:「是事實。」

在受審的兩個多月時間裏,江青總共出庭十次。

江青人生最後一次「報告」

1980年12月24日,特別法庭進行法庭辯論。

江青在法庭上宣讀了30多頁的題為《我的抗議與更正》的「交代材料」和「精心」寫的《我的一點意見》。被稱為江青人生最後一次報告。

江青稱: 「要為真理鬥爭,我的聲明如下:你們藉助國家名義,拼湊了一個甚麼特別法庭,給我羅織了一大堆罪名,這些罪名一條也不能成立。我過去的一切都是根據中央的指示做的,我在工作中有錯誤,有偏差,但絕不是犯罪…」 「我認為我是『造反有理』,『革命無罪』。」
  
法庭公訴人江文認為:「江青在法庭調查時拒不認罪,肆意擾亂法庭秩序,已構成繼續犯罪行為。請法庭在量刑時從嚴判處。」
  
江青稱:「我聽候你們的審判。有本事你們把我弄到天安門廣場公審、槍斃!」「你要有膽量就把你的後台導演請出來。我要和他當面對質。」

對於法庭對她的警告,江青稱:「我無法無天,我不怕你呀!劉少奇、林彪我都沒怕過,我能怕你嗎?」
  
江青還表示:「大不了殺頭。我是孫悟空,我能變幾個腦袋,你多砍幾個,我多長幾個……」
  
江青稱:「我的家鄉有句老百姓的話:『打狗看主面』,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條狗。在毛主席的政治棋盤上,我不過是一個卒子,不過,我是一個過了河的卒子。」
  
「過去我經常說:革命要有『五不怕』:一不怕殺頭;二不怕坐牢;三不怕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四不怕開除黨籍;五不怕老婆離婚。這第五條對於我不成問題了,二、三、四條已經三年多了,我經受了,第一條殺頭,我久候了!……」
  
在12月29日繼續法庭辯論中,公訴人對江青24日上午的長篇辯護詞逐點批駁。
  
公訴人發言後,審判長問江青還有甚麼話要講。江青提出要看中共九大和十大的政治報告,被拒後,她謾罵法庭並大聲說:「我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江青簡介

「四人幫」是毛澤東命名的文化大革命時期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的四人組合,是極左路線的代表。

1976年10月6日,毛澤東死後不到一個月,時任中共主席華國鋒,聯同中共元老葉劍英、李先念等,發動懷仁堂事變將「四人幫」成員抓捕,指控「四人幫」「篡黨奪權」。

江青是「四人幫」的首要分子。生於1914年,山東諸城人。江青原名李雲鶴,演員出身。1933年加入中共, 1937年秋到延安,改名江青。1938年與毛澤東結婚。1963年起,以「京劇革命」為名,在文藝界煽動極「左」思潮。1966年5月後,任中共文革小組第一副組長、代理組長,並成為中共政治局委員。

1981年1月25日,中共最高法院特別法庭以反革命集團首犯判處江青死刑,緩期二年執行。1983年1月,減為無期徒刑。1991年5月14日,在北京保外就醫的江青在其住地自殺身亡。

(責任編輯: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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