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移民局詳釋暫緩遣返申請規則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2012年08月17日訊】(大紀元實習記者黎國樞紐約報導)「暫緩遣返」(Deferred Action)新政15日開始接受無證青年的申請。8月16日,彭博市長移民事務主任莎瑪(Fatima A.Shama)、移民局紐約地區負責人郭蘭提若(Andrea Quarantillo)在曼哈頓巴魯克大學(Baruch College)﹐就申請準則詳細說明,並現場解答非法移民關心的問題。

郭蘭提若重申暫緩遣返行動的申請人需符合以下資格﹕「16歲生日前抵達美國、在2012年6月15日以前未滿31歲、2007年6月15至今連續在美國、沒有入境記錄或者簽證過期、擁有畢業高中畢業證書、當過海岸警員或美國軍人、 沒有刑事罪名並未曾威脅過國家安全」。

關於2007年6月15至今連續居住美國的定義﹐郭蘭提若說﹐2012年8月15日之前的短暫、隨意離境不會影響持續居住的要求﹐但是這種離境應該是短暫、對於離境目的來說長度合理的﹐而且離境不是因為被遞解。

郭蘭提若在解答問題時表示﹐即使是使用替頭假護照入境美國的人,也可以就「暫緩遣返」行政命令,提交相關的申請材料﹐但是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就是持該假證件入境美國的人。

對於酒後駕車記錄被勾銷的青年﹐郭蘭提若建議他們咨詢專業律師再決定是否提出申請﹐因為這類請求需根據個案評估,來決定是否可以行使有利的檢控酌情權。另外﹐有合法簽證者不能申請﹐因為「暫緩遣返」針對的是非法移民。

至於申請「暫緩遣返」行動被拒批後﹐是否將導致申請人及其家人被遣返,郭蘭提若解釋,「暫緩遣返」政策依據檢控酌情處理權判斷「非重點」移民,讓合於準則的非法移民暫緩遣返﹐因此沒有刑事罪名並未曾威脅過國家安全的將不會導致被遞解﹐但是其資訊可能會同ICE以及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共用。

莎瑪(Fatima A.Shama)表示,行政命令的宣布將會幫助那些有資格的年輕人有機會實現他們的「美國夢」。她並表示,儘管學校現正放假,相關政府部門仍將通知每間學校,為有需要的學生辦理證明。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