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9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大園工業區內吉發染整廠7日凌晨2點35分排放高溫廢水,桃園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限期改善,裁處罰鍰;若再有同一違規情事,不排除依情節重大,飭令停工。
桃園環保局查獲吉發染整公司再度排放高溫廢水,現場檢測pH值7.0、但水溫高達40.1℃,超過放流水標準之夏季溫度38℃,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環保局稽查人員除當場開單告發,並限期於9月11日下午5點前完成改善。
環保局亦採集放流水水樣,送驗、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懸浮固體,倘有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將依裁罰基準,裁定罰款金額。另採樣送驗待採樣驗測結果判定,裁罰金額最高可達60萬元。
環保局稽查人員執行夜間稽查,於9月6日深夜至7日凌晨,先在大園工業區共同管線集中排放口,稽查放流水排放有污染情況者,再進入工廠進行稽查,事隔不到1個月再度稽查,現場檢測pH值7.0、但水溫仍高達40.1℃,超過放流水標準之夏季溫度38℃,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由於吉發染整廠已經連績兩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同一法條,若再有違反同一法條之情事,環保局不排除依情節重大,飭令停工。
環保局提醒業者切勿心存僥,選擇夜間或是假日進行廢水偷排,環保局稽查人員除排班執行非上班期間之稽查作業。縣內也有許多熱心環保志工和環保人士,主動提供訊息向環保局提出檢舉,讓環保局稽查人員得以積極佈線,查獲偷排廢水之不肖業者,以有效遏止污染惡化危及生態環境。(責任編輯:呂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