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同鄉會促「海外不在籍投票」2016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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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袁玫艾爾蒙地市報導)今年7月,中華民國內政部正式投入10多億元作為國內不在籍移轉投票的軟硬體規劃之用。為了仍被摒除在外的僑民,22日上午全美臺灣同鄉聯誼會及國內外多位關心僑務發展的人士共同發起「推動海外不在籍投票運動」,以落實全面民主, 實踐平權投票。希望2016年能正式實施。
  
此活動共同發起人有全美臺灣同鄉聯誼會會長吳程遠 、中華民國國策顧問 前僑委會委員長吳英毅 、國家政策基金會顧問 前中華民國僑委會副委員長葛維新 、中華僑聯總會理事長 立法院最高顧問簡漢生、僑聯總會美西南主任文光華、人間國寶旅美相聲大師吳兆南 、全美中文學校聯合總會會長戴啟亮、臺商權益諮詢服務協會周國代 、副理事長臺灣政論家 資深媒體人唐湘龍 、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兼執行長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陳長文、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所長周繼祥等。
  
吳程遠表示,海外僑胞爭取「不在籍投票」多年,現在政府投入10多億在國內打造新一代戶役政資訊系統,新增「不在籍投票」功能,但旅居海外的中華民國僑胞及臺商仍被摒除在外。全美臺聯會希望政府協調相關單位,儘速組織跨部會「海外僑情訪問團」,透過各地僑情彙集,規劃能防弊、符合選舉公平正義的海外不在籍投票系統。全美臺聯會亦將透過各地分會凝聚僑界共識,實現目標,以顯彰公平正義,民主平權。
  
周國代表示,全世界眾多國家皆推行不在籍投票,美國已施行多年。為促使中華民國與歐美等先進國家並列完全民主國家,給予旅居海外僑民與國內民眾享有相同不在籍投票之便利性及權利;因之,希望將旅居海外的中華民國僑胞及大陸地區的臺商納入立法院討論議題,讓他們也擁有不在籍投票權。
  
吳兆南強調,憲法保障凡年滿20歲的中華民國國民有依法選舉的權利。推行海外不在籍投票的實施,將會更加保障國民參政權。

文光華表示,「不在籍投票」已在海外推動10年,目前時機成熟,但一定要促政府通過相關法案,不要再拖到2016年之後。
  
會中並宣讀「海外不在籍投票」宣言,呼籲中華民國政府及朝野各黨,尊重憲法所賦予國民之投票權利,在新增國內民眾不在籍投票之戶役政系統之餘,應該平等對待海外僑胞,將符合選舉投票人資格之旅居海外中華民國國民,共同納入不在籍投票規劃之列,並於2016年前正式實施。
  
宣言認為,旅居海外僑胞在這項政策中不應受到歧視,在經濟全球化,護照免簽國日益增加等因素影響下,民眾赴海外求學、旅遊、任職、投資或定居者將有增無減,實施海外不在籍移轉投票更顯急迫需要。目前的規定是旅居海外的僑民必須付出昂貴的旅費返國投票,這不但使他們執行公民權利的意願降低,同時也讓投票人執行公民權利的門檻下跌。
  
經過兩次政黨輪替的中華民國政府,在國際上高度宣揚民主成就之餘,規劃中之不在籍投票實施範圍卻僅限國內,讓政府便民的美意打了大折扣。期望,政府及朝野政黨以落實全面民主為依歸,實踐全民權利平等,給予旅居海外僑胞與國內同胞相同之移轉投票便利,提高全民參與選舉的比例,推動國家邁向完全民主現代國家之列。
  
鼓勵民眾支持,請上網 www.votetaiwan.org 參加「爭取海外不在籍投票權」連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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