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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振榮提社會企業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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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1日電) 智榮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施振榮說,社會企業的法治精神,包括須設定明確的公益目的,獲利以擴大公益事業為主,限制盈餘分派,設立公益董事,財務須申報主管機關等。

施振榮今天參加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舉辦「台灣社會企業願景高峰論壇」。

有提問者關心,若施振榮回到27歲,還會想成為社會企業創業者?施振榮認為,如果27歲的年輕人想要成為社會企業創業者可以開始,但對社會恐怕不大可能有大的影響力,因還未能處理複雜的問題,必須要長時間經驗累積、吸收資訊等。

施振榮演講時提到,社會企業的法治精神,包括須設定明確的公益目的,獲利以擴大公益事業為主,盈餘分派不可大於盈餘的1/3,公益董事至少2名,且不得低1/4,財務須申報主管機關,做公益年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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