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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纜車案 顏萬進將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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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北檢今天指出,已收到北投纜車案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等人判決確定的卷證,將發出傳票,最快月底傳喚顏萬進等人發監執行。

顏萬進因北投纜車等案被控貪污,最高法院在11月28日維持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認定,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顏萬進1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

同案被告、案發時擔任陽管處建管小組組長蔡銘添被判刑5年、褫奪公權3年;案發時擔任陽管處建管小組技士許國榮被判刑3年、褫奪公權2年;案發時擔任儷山林開發公司負責人的郭銓慶被判刑11月、褫奪公權1年。全案定讞。

台北地檢署表示,在得知判決定讞後,依據最高檢察署訂定的「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啟動防逃機制,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並指揮司法警察實施監控。

檢方指出,昨天收到判決確定的卷證,將發出傳票。

一名執行科檢察官指出,地檢署收案並發出傳票,通常發出傳票約3週後,就是發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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