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華策會與布碌崙地檢合辦實習項目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3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4月17日上午,國王郡(布碌崙)檢察官海恩斯(Charles J. Hynes)宣布,布碌崙地檢與華策會結成夥伴,與紐約市青年及社區發展局合作,開始接受為期11週的帶薪實習生。
  
海恩斯介紹,這一計劃是市青年及社區發展局「青年實習計劃」(Young Adult Internship Program,YAIP)的一部分。該計畫是為了幫助年輕人獲得經驗和技能,以順利過渡到經濟獨立的成年人而設立。「這個實習計劃為年輕人提供了一個學習新技巧、見識法律系統如何運行的絕佳機會,可能他們中的有些人甚至會將來加入法律服務行業。」海恩斯說。
  
紐約市青年及社區發展局局長麥格維(Jeanne B. Mullgrav)介紹,「青年實習計劃」為全年性項目,每次接受30至40名申請者。申請人不分民族背景,只要是紐約居民、可以合法工作、年齡在16歲至24歲之間、沒有註冊入學或被正式僱用、沒有專科或本科學位,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可以致電:718-685-3315或發電郵到:rlaw@cpc-nyc.org 或cpc.yaip@gmail.com)。
  
實習包括介紹、實習和後續3個階段,實際時間為14週。介紹階段是幫助實習生了解環境和工作所需技能,第2階段就是實質的實習,實習生從華策會得到7.25元/小時的工資(資金由紐約市青年及社區發展局提供)。實習生將在檢察官、法律服務等部門工作,並將有機會親自了解法庭的運作。

實習生星期一至星期四每週工作20小時,外加5小時教育培訓,共11週。在第3階段即「後續」階段,實習生將得到進一步服務,為期9個月,他們在這9個月中將得到培訓等服務以幫助他們進入高等教育或被僱用。「實際我們對實習生的最後一條要求就是:申請人必須有承諾要改變自己生活的願望。」麥格維局長說。
  
華策會執行總監陳受權表示,這個項目為年輕人提供了一個「通路」(access),讓他們可以從法律(系統)的外面了解到法律(系統)的內部。人們聽到或看到一件事不會對這件事有深刻認識,只有做了一件事,才能真正明白。希望借由這個項目,有更多的年輕人,特別是華裔能夠參與進來,做法律(系統)內部的人。也希望將來能夠為年輕人辦更多的實習項目。
  
家住史坦頓島的20歲華裔青年鄭煒(Wei Zheng,音譯)介紹,他一直對法律、做警官有興趣,這次能做實習很高興。他是在公立圖書館做義工時在報紙上讀到這個項目。目前他在地檢署信件處實習,開始學習如何管理信件。「我一直想做警察,幫助社區,這個實習是個好機會(讓我了解法律系統的運作)。」

(責任編輯:索妮雅)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