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欽和提告 市府無意改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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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聖蓋博市報導)聖蓋博市議會拒絕當選市議員廖欽和就職一案繼續發酵。4月3日上午,廖欽和委託律師向洛杉磯最高法院投訴,要求聖蓋博市議會立即讓他宣誓就職。根據法庭裁決文件,法官給予聖蓋博市長Kevin Sawkins和市議會兩項選擇:要么立即宣布廖欽和當選並讓他就職,要么5月14日下午1點半上法庭解釋為什麼不讓他就職的原因。

圖:法官對廖欽和訴狀的裁決。(廖欽和提供)

雙方對法官裁決做不同解讀

廖欽和週三通過律師尹明倫(George Yin)發表英語聲明說:「我們堅信市長和市議會近期的行為違反了加州選舉法,因此我們向法院提告以命令市長和市議會讓我登上市議員席位。」

聲明接著說:「今晨洛杉磯最高法院法官已下令市議會要麼讓我就職,要麼在5月14日上庭向法官解釋為甚麼還沒有照辦。我們對法庭的裁決感到非常高興,並敦促市議會順從選民意願做出正確選擇。」

當日下午,聖蓋博市府也發聲明稱對法院的裁決「感到高興」,將其解讀為「法官將廖先生訴狀的裁決延至5月14日,為了給市府足夠的時間來對廖先生是否有資格擔任市議員一事進行公聽會。市府對此結果感到高興,法庭實際上承認市議會有權舉行公聽會。市議會將在下星期二4月9日與律師進行閉門討論。」

市府聲明顯示市議會並無改悔之意,仍要繼續舉辦由自家主持的公聽會。對此,廖欽和表示「:市議會是不會輕易放棄,除非有外界給他們壓力。」據傳聞,社區已在醞釀發起罷免兩位現任市議員的行動。

新科議員卜君毅週二市議會上為廖欽和說話

本該在3月26日宣誓就職的廖欽和,因有人向市府質疑其住址不在聖蓋博市轄區內而受阻。4月2日,市議會再次召開會議,卻未將廖欽和就職案列入議程,不過仍有多位市民和社團代表前去為廖欽和呼籲。

圖:新當選議員卜君毅週二市議會上為廖欽和仗義執言。(攝影:劉菲/大紀元)

圖:聖蓋博居民黃先生舉牌支持廖欽和。(攝影:劉菲/大紀元)

圖:廖欽和與支持者在4月2日晚上市議會開會前。(攝影:劉菲/大紀元)

美國華裔民選官員協會執行長張培駿、聖蓋博華人協會會長周正烜、聖蓋博警察工會代表Fabian Valdez等人分別在市議會上公開發言支持廖欽和。Fabian Valdez說:「我們對前市議會3月26日拒絕讓廖欽和就職的決定感到不安,根據3月5日競選結果,那是廖欽和通過競選贏得的合法席位。前市議會的行為不民主且聞所未聞,破壞了我們的政府形式,是對把他們選上台的選民們的徹底藐視。」

一年前,聖蓋博警察工會曾狀告市議會非法挪用退休金570萬美元,並將聖蓋博市議會和因貪腐出名的南加貝爾市(Bell)市議會相提並論。

針對眾人的發言,市議會表示不做評論,唯有新當選市議員、律師卜君毅(Jason Pu)出面仗義執言。他說:「我認為前市議會拒絕讓3月5日勝選者之一廖欽和就職實際上已經違反了選舉法,我們現任市議會應該讓廖先生就職,至少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費用,這些費用都得納稅人和市府來承擔。」他說是否讓廖欽和就職和對其住址的質疑是兩個需要分開考慮的問題,而前者的答案是「應該立刻讓廖欽和先生就職」。

他的發言贏得台下一片掌聲。

為阻廖欽和就職 市府聘請大牌律師事務所

有未經證實的傳言說,此次阻撓廖欽和就職一事是由市議會一手導演,並為此花30萬美金從外界聘請了兩個律師事務所。其中之一是著名的選舉法律師事務所Strumwasser & Woocher。該律師事務所曾經為堪稱貝爾市第二的南加另一座腐敗小城弗農(Vernon)辯護。

越柬寮華人政治聯盟主席史振發認為,市議會花納稅人的錢聘請律師,納稅人有權知道自己的錢是如何被花掉的。他並鼓勵選民每次市議會開會都要來參與,無論議題是否和廖欽和有關。

週三,記者向市府要求公開律師費記錄,但市府副書記員Nina Castruita表示無法立刻提供,需要遞交申請,10天內提供。

66年老居民:市府行為玷污了聖蓋博名聲

圖:廖欽和與支持者在4月2日晚上市議會開會前。(攝影:劉菲/大紀元)

廖欽和維權贏得了不少聖蓋博市民的支持,在該市居住66年的市民George Carney說,市府的行為「太不像話」、「非法」、「玷污了聖蓋博的名聲」。Carney曾為廖欽和一事向媒體投書,並於3月28日刊登在《聖蓋博論壇報》上。

在聖蓋博居住了25年的越裔華人黃先生認為:「市議會的行為帶有種族歧視,從來沒有發生過。既然市民選了廖欽和,就應該讓他上任。要把人家搞下來,可以上任後再採取行政手段,不能這樣阻礙他就職。」

廖欽和住址之爭

聖蓋博有超過60%的華裔居民,但自從2010年前任華裔市長黃裕民因涉嫌搶劫案下台後,市議會成了清一色的白人。為代表華人發聲,熱心公益的廖欽和2011年首次競選市議員,僅以91票之差落選。2013年廖欽和再度出馬,在3月5日的地方選舉中後來居上,以1714票高居第二,和位居第一的卜君毅雙雙入選市議會。

但在就職典禮前的3月20日,市府收到和廖欽和同在聖蓋博扶輪社服務的一名居民 Fred Paine的告發信,稱廖欽和仍然住在聖蓋博市轄區外的老房子裡,而非其選民登記表上的新公寓地址,甚至挖出廖欽和的(臺灣政府)僑務委員證來做證據。

廖欽和老房子的地址雖然也是聖蓋博,卻落入洛杉磯縣直轄區。為此,廖欽和早就向媒體公開表示:不得不為參選而搬家。26日,他再次聲明說:在選前6個月登記競選市議員前,已搬到聖蓋博Live Oak和Del Mar街之間的現址,每天在那裡做飯、睡覺。

3月26日市議會就職典禮上,包括兩名落選市議員在內的市議會以居民告發為由,拒絕讓廖欽和宣誓,同時以四比一否決了請第三方主辦聽證會調查廖欽和住址的提議,而決定由市議會自己主辦聽證會來決定廖欽和是否具備擔任市議員的資格。

法律專家質疑市議會有「利益衝突」

多位法律專家指出市議會在此案中有「利益衝突」。

據《聖蓋博論壇報》,羅尤拉法學院教授Jessica Levinson說,市議會的決定如同提前給人定罪。「如果某人被選上了,直到有證據證明該人不住在選區內,我不清楚他們(市議會)僅根據自己掌握的情況就有權不讓人就職。」「而且讓落選者來決定他們是否應該被取代,這看上去存在利益衝突。」

克萊蒙麥肯納學院州和地方政府研究所學者Doug Johnson說,市議會不僅拒絕讓勝選市議員廖欽和就職,而且要展開自己的調查,「極不尋常」。「法院可以決定罷免問題,市府拒絕讓他就職卻沒有多少根據,」他說:「市議會不是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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