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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讀 散戶免徵證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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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證所稅取消收盤指數8500點課徵門檻,散戶免徵,售股新台幣10億元以上採設算課徵為主。

IPO(初次上市、上櫃股票)部分,維持出售10張以上核實課徵不變。

根據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民國104年後售出股票金額超過10億元大戶,採設算課稅為主、核實課稅為輔;選設算所得為差額課稅,超過10億元部分,依千分之5計算,課徵稅率20%證所稅;選核實課稅可盈虧互抵,稅率15%。修法後,實施時效回溯到今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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