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遭強拆 丈夫冤死 湖南女5年維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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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在中國大陸經歷了近5年時間的維權及上訪,劉麗新學會了很多法律知識,積累很多上訪經驗。但是,在長沙市被強拆的個人物業還沒有一個說法,丈夫卻在上訪過程中遇害,她還險被公安扣上「毀屍滅跡」的罪名。

政府綁架公民 強拆民宅 竟無開發許可

58歲的劉麗新正在多倫多探親,她思維敏捷,聲音洪亮,近5年的人生悲劇並沒有把她壓垮。

按劉麗新丈夫朱迪群寫的材料,2008年7月6日早上8點,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由閔文(院長)、何正良(行政庭庭長)、鄭茜、祁谷雲、張莉等審判員執行芙政征字[2008]第(28)、(44)號《徵收決定書》,出動法警、公安、防暴隊、城管等1,000多人,130多台車在車站路金蘋果市場附近對5戶10多人採取了抓捕行動,然後將他們的房屋強行用鏟車剷除,被拆除房屋中的財產至今全不知去向。

2008年7月6日,劉麗新位於湖南省長沙市朝陽二村3棟102號的家被非法強拆。(劉麗新提供)

2008年7月6日,幾家民宅被強拆後留下的住家物品。(劉麗新提供)

朱迪群、魏平、左蔓萍、楊湘、何美清、楊傑(16歲)及熊佳(24歲)等人被毆打,並被強押上警車,送往朝陽街道辦事處分開關押。

劉麗新說,她的住宅物業位於長沙市最繁華的地段,很靠近政府的一棟辦公樓,當時市價約人民幣50萬,但政府只給人民幣11萬補償,所以他們不同意。丈夫被綁架後,她去公安局報案,公安局說那是法院的司法行為,他們不管。

7月17日朱迪群被釋放,說他被綁架時有衣服罩著頭,看不見被帶到甚麼地方。在關押他的那個小房間裡,一名蔣姓公務員和黑社會頭目胡兵威脅他,逼他簽字同意遷出。朱迪群被威脅:「不簽字的話,那就要死個把人了。」但他還是堅持不簽字。

朱迪群與左蔓萍兩家人去長沙市政府、市房管局、市國土局、城市規劃局上訪,結果都被告知,芙蓉區政府的這次拆遷是辦好了手續。2008年12月,他們將長沙市規劃局及芙蓉區朝陽街街道辦事處告上長沙市岳麓區法院。2009年3月法庭開審該案時,規劃局稱,他們1994年8月30給芙蓉區朝陽街街道辦事處簽發過《建設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後,一直沒有給他們簽發過新的許可證;朝陽街街道辦事處則說,與1994年建設許可證相關的建築物在1995年已經建好啟用,之後再沒有申請過新的許可證。

政府官員帶著1,000多人,綁架居民,強拆他們物業的行為,居然是為了一個沒有建設許可證的開發項目。劉麗新說,他們所做的,「是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的事。」

她說,但是法庭還是向著他們。「我們是告2008年的強拆,法庭的判決是說1994年的事。這等於沒有判,但也承認了這個開發不合法,我們上訪就有話說了。」

上告無門 官官相護

2009年6月25日,該案的原告向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起訴 ,該法院接受他們提出的起訴後,既不立案,也不裁定。劉麗新說,中院立案庭1庭的鄧庭長要求他們改訴狀,說不改肯定會輸的,並拿筆在訴狀上寫上應該怎麼改。其實他是一個圈套,要按他那樣改的話,原告就等於自動放棄了訴訟權。

她說,當時沒有找到敢代理的職業律師,一位在當地很有名的民間律師王志其一直在幫他們。原告堅持不按鄧庭長的要求改訴狀,法庭就一直沒給立案。「共產黨就是那麼黑」, 劉麗新說。

原告們認為中級人民法院違反了法律程序,於2009年7月7日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起訴,但是,高院以「省高院不接受一審」為由,拒絕接受他們提出的起訴。

朱迪群和左蔓萍的丈夫2009年10月27日為此去北京上訪。朱迪群在所寫的材料中說:「然而,國家最高『司法、立法、國家信訪局』等機關卻以『沒有法院的裁判書』為由,拒絕我們依程序提出的申訴。事實上,我們向省、市司法機關起訴後,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我們從何來的法院裁判書。」上訪得到的所有答覆都說:「你們這事不屬於我們管」。
 
去北京上訪遭粗暴遣返

兩家的男主人去北京上訪無功而會。2010年兩會期間,兩位女主人、劉麗新和左蔓萍踏上了到北京上訪之路。

3月5日,北京的氣溫很低,天下著很大的雪。劉麗新和左蔓萍上午7點來到國家信訪局排隊。那裏人山人海,她們在雪中凍了近10個小時,到下午4點多才進到室內。

室內有6個窗口,1號和4號是接待拆遷的,6號是與司法有關的投訴。她們是因為法院剝奪了訴訟權來上訪,就去6號窗排隊。輪到她們的時候,裡面的人說不歸他管,堅持要她們去4號窗。

在4號窗排隊輪到後,工作人員對她們講了同樣的話。劉麗新說:「我就想起,我老公上次來上訪,也是遇到了這個情況。我很生氣,就拍窗台,大聲說:你共產黨、人民政府怎麼這麼不講道理。到底誰管這個事情?你不能為人民做主,就滾下台去!」

「我們就一起說,共產黨講的都是騙人的鬼話。打倒共產黨!滾下台去!」 劉麗新說,當時引來很多人圍觀,幾個穿便衣的人過來問了情況後,「其中一人直接帶我到4號窗,然後他進去叫裡面的人收了我們的上訪材料。」

「我問他要等多久有消息,他說2個月。」 劉麗新說,他們只是用這方法平息紛爭,「其實到現在為止,甚麼消息都沒有。」

成功遞交上訪材料後,劉麗新和左蔓萍想,現在是兩會期間,可以到人民大會堂找胡錦濤和溫家寶反映情況,3月8日,她們去到了天安門。

「那裏的警察是三步一崗,五步一哨。」 劉麗新說,她們在去大會堂的地下通道前被一名警察攔住,檢查身份證後,問她們來幹甚麼。得知她們要找胡錦濤和溫家寶後,「他嚇得不得了。他說:這是你自己說的。是你自己說的。」

那警察謊稱帶她們去見胡錦濤和溫家寶,把她們帶到一輛車上,送到天安門公安分局,與很多上訪者關在一起。劉麗新說,期間有不少人被各地的截訪人員接走,她們和剩下的人一起被送去了北京的「黑監獄」馬家樓。「那裏真的就像電影中看到的納粹的集中營,到處都是探照燈,不斷地來回照。」

上訪者們被關到了凌晨1點左右時,感覺又冷又餓。劉麗新說,大家要求弄點食物,「穿公安服裝的看守說:你們上訪這麼有勁,還要吃甚麼東西啊!」左蔓萍忍不住就跟他們吵了起來,結果進來幾個便衣,把她拖到走廊上打了一頓,然後把她拖上芙蓉公安分局派來接人的車上,在車上把她的身份證及手機等都搜走了。

然後幾個人進來把劉麗新也拖了出去,上了那輛車。車子載著4個保安和19個上訪者,直接往湖南長沙開去。劉麗新說,車上的人都很餓了,大家要求吃飯,他們卻一直不停車,連上廁所都不行。「後來有人人哀求他們,說不給上廁所的話,就要拉在身上了。」 車還是一直不停,直到有人在車上小便抗議,這才迫使車子去服務站停車。

第二天下午5點,車子到了長沙。各區的派出所來接人時,上訪者要求給回身份證,但保安不給,推說不見了。申請補發身份證要等幾個月,沒有身份證是不接受上訪的,他們是要保證幾個月內這些人不會再次去上訪。

上訪給地方政府帶來的代價是每人5萬元。劉麗新說,長沙市芙蓉公安分局朝陽區派出所的宋景新來接她們時,當時就數現金給安元鼎公司的保安,那是「一手交錢,一手交人。」

劉麗新和左蔓萍被關在朝陽區派出所,劉麗新的手機還在,抽空通知了民間律師王志其。王志其來到派出所與警察交涉,說如果關人超過8小時不辦理拘留手續的話,就要告他們。派出所不願意辦這個手續,不想留下證據。

劉麗新說:「後來周所長就跟芙蓉區政府的官員打電話。那官員問:她們現在是否服軟了。周所長說沒有,他們很懂法律,說不過他們。那官員就說,放她們走吧。」

派出所外面有約200名合同警察在等著要抓人。劉麗新說,合同警察多是社會上的流氓,平時負責盯梢、監視他們的。「我們對周所長說,我們不走,外面有200人等著抓我們。」

「他把手槍拔出來放在桌上,威脅著趕我們走。」她說,王智其要求派出所先把外面的人弄走,不然她們不安全。「這樣來來回回弄了幾個小時,到差不到凌晨3點,他沒辦法,就把那些人遣走了。」

丈夫遇害 妻子險遭公安陷害

家被強拆後,劉麗新搬到80多歲的婆婆家住,每天都在合同警察的監視之下。她說,他們每天分4班,每班8人,24小時監視。

後來劉麗新到廣西親戚家住了一段時間,期間她的丈夫朱迪群留在長沙繼續去各個政府機構上訪,後來慘遭不幸。

劉麗新說,2010年12月13日,朱迪群上午9點在芙蓉區檢察院上訪,中午11:09在芙蓉區公安分局法制科上訪,下午在長沙公安局上訪。期間有7、8個人一直跟蹤他,一直到他回到家。14日上午9點,朱迪群被鄰居發現死在家裏,他的喉部有一個幾公分長的血印,右手食指上有血,身上幾處有血和傷疤。發現時家裏的門是開著的。

「他沒有病,身體很好。」 劉麗新說:「14日上午,我丈夫的妹妹給我打電話,說公安局已經勘察了現場。」

14日晚上12點,劉麗新趕到家。她說,婆婆家屬芙蓉區公安分局五里牌派出所管,主管該案的洪智所長說第二天來找她,但等到15日下午也沒來。

「16日上午,洪智來了,說我丈夫屬於猝死。我要求解剖屍體。」 劉麗新說,洪智很不情願,說解剖要5,000多元。「我據理力爭,說法律規定,非正常死亡應該解剖查原因。」還寫了一個要求解剖的申請給他。

按照當地的風俗,人死3天後一定要搬出去火化。劉麗新說:「16日那天,洪智叫我趕快火化屍體,說這不是正常死亡,放久了別人有意見。」

但是,屍體還沒有解剖,沒有死亡證明的話,火葬場也不會收。洪智向劉麗新保證,公安會按法律處理這案件,並帶她到派出所,寫了死亡證明。劉麗新說,那是12月16日上午11點,但洪智在死亡證上寫的日期是2010年12月18日。當時她很急。心情也不好,沒有留意到這個細節。

因為在加拿大的大女兒趕回來參加葬禮時遇到雪天,飛機耽誤了行程,結果朱迪群的追悼會及火葬只好定在19日。

「12月28日,我到公安局找洪智問查案的情況。他馬上變了態度,說:朱迪群火化了沒有,我說火化了。 」 劉麗新說,「他說:啊!火化了?這是非正常死亡,我們還要做解剖的。你是毀屍滅跡!他把這個罪名栽到我身上了。」

劉麗新去找當地的政法委,她說,接待她的是湖南省公安廳的劉處長。他看了死亡證明後說:你說12月16日開的死亡證明,但這寫的是18日?「他問我屍體何時火化的。我說是19日。他就沒做聲了。」

「因為其中的陰謀沒有得逞。」 劉麗新解釋說,他丈夫14日被發現死的,按當地習俗3天後應該火化。「所以他們把死亡證開在18日。如果在18日前火化了屍體,就是在開死亡證之前,就可以說我是毀屍滅跡了。」為了等女兒,火化才延期到19日,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

她說,朱迪群這幾年一直在針對政府這件違法強拆的事,收集了很多他們違法亂紀的事實。「我懷疑,是芙蓉區政府、檢察院、公安分局想要他死。」

劉麗新跟劉處長講了這些後,政法委成立了一個對朱迪群死亡事件的處理小組。劉麗新說,這小組由芙蓉區刑偵二隊的周隊長負責。2012年1月15日,她得到了丈夫死亡原因的一個口頭說法:複合猝死。

擔心劉麗新上訪 綁架加毆打

家被強拆、上告無門,又加上丈夫冤死,芙蓉區政府更擔心劉麗新要去上訪。2011年3月6日,劉麗新在長沙街頭被監視她的人綁架,關在一個賓館的房間裡,要她保證不再上訪。

原來在深圳工作的兒子在父親死亡後,回長沙陪媽媽。3天沒見到媽媽後,他打電話報警,派出所知道他媽媽是劉麗新後,就對他說:你媽媽現在病了,趕快送一些藥到派出所來。

劉麗新說,她兒子剛到派出所裡面,馬上被警察打了一頓,然後把他的手和腳銬起來,銬在木沙發上。他們給他一個問詢筆錄,說他襲警,要他在上面簽字。他兒子堅持不簽,被逼供了30多個小時,沒有吃的,不能上廁所。

「周所長抓著他的頭往辦公桌上砸,砸在了桌角上,頭上開了一個口。就讓他流血,衣服上,地上都是血,直到看著他要不行了,才把他送去醫院,縫了4針。」

劉麗新3月16日獲得釋放,兒子3月17日才回家。她說,被綁架期間,朝陽辦事處的信訪主任付運在賓館的房間裡對她說:「你的女兒在國外,日子也好過,為甚麼要與政府作對?這樣搞是沒有好處的,你自己以後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但是,劉麗新沒有在恐嚇下屈服。她說:「今年兩會期間,他們派了很多人來看著我。」但是,今年3月份她還是去了湖南省高級法院、人大等處上訪。不過,對於2009年拒絕受理的案件,法院院長最後的決定還是:不能受理。

2008年被強拆的那塊土地,現在還是圍牆圍著。劉麗新說,因為他們還沒有合法的手續。

「那真的不是人呆的地方,那個政府太黑了。」 劉麗新最後說。

(責任編輯:唐鳳,多倫多報紙已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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