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會計法除罪爭議 台民團:廢黨團協商

人氣: 16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2013年06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會計法〉修法讓民代核銷費用得以除罪化,民團認為,這是因「黨團協商」形式主導立法,才導致這樣的弊病,要求立法院應對外公開黨團協商內容,否則即應廢除這種密室政治的機制。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更痛批,這件事並非只有民代貪汙是否除罪這麼簡單,而是對台灣民主帶來毀滅性傷害。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永社等民間團體以及學者5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痛批立法院朝野協商的「黑箱作業」通過〈會計法〉修正,簡直是以少數立法。為此民團主張,立法院朝野協商的過程,應依法公開、透明化,否則乾脆將朝野協商廢除。

公督盟:要求公布協商影音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1999年黨團協商法制化後,照理說應依法將協商的內容錄影、錄音並刊載於公報上,但立法院長王金平至今卻遲遲未實行。依照規定,每個政黨立委數只要超過3人,就可以組成黨團,因此,朝野協商對小黨來說相當重要,得以和大黨平起平坐。

他痛批,親民黨、台聯,竟然連〈會計法〉具有缺陷的修正條文都會同意通過,「這2個小黨太墮落了」。他呼籲王金平若不公開協商內容、錄影,「絕對是最黑暗、最不透明的院長」。

下一波換林益世、賴素如除罪?

此外,公督盟常務理事顧忠華說,如果顏清標透過〈會計法〉修法獲得除罪,立法院下一次是否將另外修法,讓林益世、賴素如等人除罪,台灣豈非成為了一個除罪王國。

黃國昌則批評,〈會計法〉修法這個「可恥的錯誤」,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都責無旁貸,不應公布該法修正案,也有權力要求覆議。

若是公布施行該法,永社理事黃帝穎談到,這等同於縱容黑金、喝花酒、挪用公費;因此,馬英九有義務暫緩公布該法。◇

(責任編輯:敏清)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