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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泡麵含肉類萃取粉 須申請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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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11日電)農委會防檢局今天說,泡麵調味包含肉類萃取物屬「速食麵,含肉者」號列,6月25日後海關與防檢局採統一認定,須申請檢疫。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惠貞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日前接獲日本、韓國泡麵進口業者陳情,泡麵產品多年來以不含肉項目申報進口,有完整資料且符合認證,但8日以調味包含肉類萃取粉,應屬含肉產品未申報檢疫為由,遭海關查扣封存,造成損失。

與會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物檢疫組副組長董好德說,民國94年起實施含肉加工產品輸入檢疫條件,因速食麵含肉可能有動物疾病風險,只要歸屬「速食麵,含肉者」號列,須申請檢疫。

他表示,防檢局認為對含肉定義與海關應採統一認定,6月18日建議海關考慮防檢局含肉判定方式,協助將有肉類萃取物、含肉類成分風味劑等成分速食麵歸屬於「速食麵,含肉者」號列,財政部關務署6月25日轉知所轄各關口配合辦理。

江惠貞說,目前遭查扣產品是6月25日前已通過許可進來的產品,她質疑處理是否恰當?查扣部分又該如何處理?

董好德表示,應是6月25日後才適用,會要求輸出國政府提供相關資料審查,如有申請案會儘速處理。

財政部關務署關務查緝組副組長蕭學雄在會中說,權責機關是檢疫單位,如果檢疫單位認為查扣行動是從6月25日起算,之前案件不適用,海關會配合處理。

與會的業者表示,希望6月25日之前進口產品可解除查封,之後要進口產品也會符合檢疫或認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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