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家良:為甚麼為人民服務只會走投無路?

歐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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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14日訊】在上學之前,我就知道了人間有生、老、病、死。那時,我全然不知人為了甚麼而活著。直到上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在《語文》課上,學習了剛剛逝去才幾年的偉大領袖毛澤東主席的文章《為人民服務》,對生命的意義,我才有所理解——此後,這種理解,一直影響著我的人生:「人總是要死的,但死的意義有不同。中國古時候有個文學家叫做司馬遷的說過:『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替法西斯賣力,替剝削人民和壓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鴻毛還輕。」—-這是何其壯美的文字啊!為人民服務!這是一個人活著應該追求的最崇高的目標!

不久,老師又介紹我買了一本書閱讀——《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在這本書中,有一段我耳熟能詳、並一直激勵著我前進的名言:「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屬於每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的時候,不會因為碌碌無為、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為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這樣,在臨終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已把整個的生活和全部的精力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奮鬥。」一次又一次,重讀這段話的時候,勇氣和力量依然會在我的心底滋長。

從小學五年級開始,我就一直把「為人民服務」作為人生最崇高的追求。

孔子說:「四十而不惑」。而今,我在這不惑之年,卻遇到了人生最大的困惑——為甚麼為人民服務只會走投無路?為人民服務的出路在哪裏?

我之所以困惑,這要從我的人生經歷說起。

1990年春,我剛滿19歲。作為一個自費生,我離開了廣西師範學院,回到家鄉容縣,在一所鄉村中學當代課老師。當代課老師那幾年,我算得上是當地一個比較「出色」的人——第一年,我擔任班主任的班級,被評為本鄉中學唯一的縣級先進班級,我被評為優秀班主任;第二年,我的教學論文在縣裡獲獎;第三年,我被選拔為鄉里唯一的中學教師代表,到縣裡參加普通話比賽並獲獎。

20年後的今天,和我一同——甚至遲10個年頭當代課老師的人都當上了公辦老師,過上了好日子,而我,卻還是一個沒有穩定工作的「無業遊民」。為此,在許多熟人的眼裡,我只不過是一個庸庸碌碌的人。當然,這不是我困惑的問題。不恨此花飛盡,恨西園、落紅難綴!我困惑的是自己因為一心追求為人民服務卻蒙受不白之冤,身敗名裂,背辱含恨!為甚麼為人民服務只會走投無路?我不知道為人民服務的出路在哪裏?

90年代的10年,是我在人生道路上積極尋求生命意義的10年。

1992年11月19日,我在同行羨慕的目光中,告別了任教多年的鄉村中學,到自良鎮建設站當合同制工人。在當時許多人的眼裡,能夠進入地方政府的一個部門工作,確實是一份比當鄉村中學代課老師,每月只領65元代課金更好的工作。在我看來,這份充滿了挑戰的工作,也正是我夢寐以求的:當年自良鎮「6.16事件」給我留下的疑團還沒有解開——那是一起因縣鎮計生工作隊員工作方法不當引起的、數以幾千計的群眾圍攻鎮政府的事件。儘管事件發生時我正在鄰鄉的中學任教,但疑惑就像一道數學難題一樣吸引著我:到底有沒有一種「既符合政策法規、能完成工作任務,又使群眾感到滿意」的農村工作方法呢?所以,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五個月,當機會降臨到我頭上的時候,我全身產生了一種觸電的感覺:彷彿有一個神聖的聲音在對我說:「這是一種使命,你必須去完成它!」那年,我21歲。我毅然決然地走上了尋找「既符合政策法規、能完成工作任務,又使群眾感到滿意」的農村工作方法的道路。我多麼渴望能把自己的所學淋漓盡致地用到為人民服務的事業中去!

我不是鄉鎮幹部,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個「准幹部」。作為農村青年,父親一再告誡我:「我們祖上世代都是貧苦百姓,是毛主席把我們從苦難中解救出來的,現在你有機會在政府工作,千萬不能忘本,要真心實意地替老百姓辦事。」因此,我一直覺得自己是以農民的身份、站在農民的立場上,在幹部隊伍裡工作的特殊人物。三年的教書生涯使我形成了為人師表的思維定式和行為習慣。自走進鄉鎮政府工作那天起,我就暗下決心,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作出一個榜樣來,向鄉鎮幹部表明:我們老百姓需要的,就是像我這樣工作的幹部!

我知道,要做好農村工作,僅僅記住並按照父親的教誨去工作還不行,我必須認真地學習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小平同志說:「要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把人民群眾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點」;「要把我們的黨群、群關係恢復到五十年代的水平」……我覺得都是十分正確、應該銘記在心並且必須身體力行地去踐行的!

8年間,我幾乎踏遍了自良鎮12個村(街)的每一個角落。春耕生產、夏糧入庫、「三提五統」和農村教育費附加的徵收、計劃生育、處理山林水和宅基地糾紛、村幹部的考核和選拔、撲救山林火災、汛期到水庫輪值、洪災發生時走村竄寨察看災情和轉移群眾、冬修水利、宣傳發動適齡青年報名參軍、處理群眾械鬥……所有涉農的工作,我都參與了。

8年間,我每一次的仗義執言,每一次的慷慨陳詞,都換來了一連串的掌聲和歡呼聲、換來了一雙雙緊握的大手、換來了一杯杯熱茶、一碗碗小米粥……農民的樸、真誠、容易滿足和忍耐,常常使我對他們肅然起敬!這是一個平淡如水的群體,每一條活著的魚卻離不開它!

8年間,我不斷地工作,不斷地學習、不斷地分析研究。我以300多萬字的篇幅,記錄了自己在鄉村工作的所見所聞、所作所為、所思所想所得所失。我還寫了一些文章和新聞報導,發表在《玉林日報》上。

我期待著對黨中央有一個明確的交待:新時期的農村工作是完全可以做到「既符合政策法規、能完成工作任務,又使群眾感到滿意」的!

一個人如果能夠為國家的長治久安和老百姓的幸福生活盡綿薄之力,他的人生就不會再有遺憾!我於是把300多萬字的《農村工作日記》整理成20個部份、5萬多字,以《地方政府怎樣才能贏得民心?》為題,寄給中央駐在廣西區內的一家新聞單位。這家新聞單位的領導先後給我發來了17條信息,說:「歐家良同志,讀你農村工作的二十個體會,覺得不錯,很有意義…你的努力執著精神值得欽佩…是金子總會發光…..」後來,這家新聞單位的兩位記者又分別給我打電話,表示要發一個內參,《把農村工作日記》呈送給上級領導。可惜的是,我所作的努力,沒有使他們兌現自己的言。

90年代的10年,是我在人生道路上積極地挑戰命運卻充滿了挫折的10年。

到自良鎮工作的第二年春,我向鎮政府黨支部遞交了入黨申請書。鎮黨委書記親自作了我的入黨介紹人。鎮長在支部會上表揚我說:「歐家良同志是一個講行、寫行、干也行的同志,我同意他入黨!」這樣,在鎮政府支部會上,我的申請獲得了通過。但是接下來不久,我卻被告知:「鎮黨委不批准你入黨!」我疑惑了:鎮黨委所有的成員都是鎮政府支部的黨員,在支部會上,他們都同意我入黨,為甚麼到了鎮黨委會上卻出爾反爾呢?再後來,鎮政府幾乎所有的人都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有一位鎮黨委委員力排眾議,強烈反對我入黨,鎮黨委尊重了他的意見——作為建設站這個部門的「部長」,我拒絕過這位黨委委員的夫人在虛辦工齡的手續上簽字——我為此被指責成「不團結同志」的人,鎮黨委要我改正,繼續接受組織的考驗!

當時的鄉鎮建設站是一個自籌經費的單位。收上來的錢,通常是優先主管領導支配,幾個月發不出工資,是常有的事。為了擁有更好的工作,我先後報考了縣政府辦公室的秘書和縣電視台的記者。

我到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了一個星期。辦公室主任讓我到縣裡經濟口的幾局(委),調查財稅征管的情況,然後寫一份《財稅征管簡報》。我從來沒有這樣工作過:每到一個局(委),單位至少安排一名副局長或副書記匯報工作,他們言辭謹慎、慇勤地給我倒茶遞煙。這種禮遇使我受寵若驚。在鄉鎮建設站是一種甚麼樣的工作狀況啊?由於地位低下,任何一個領導都會隨時對我氣使頤指、莫名其妙地辱罵、奚落、嘲諷、愚弄……我耳聞目睹刻骨銘心的現實是:在同一天,鎮政府食堂的老馮暈倒在地,我呼天喊地,沒有人幫助我把他送去醫院;鎮武裝部長喝醉了酒,鎮領導卻安排幹部到醫院去探望他!《財稅征管簡報》寫出來後,主任一邊看一邊點頭讚許,說我們要的就是你這樣的人!接著,他很客氣地告訴我:要到縣政府辦公室工作,必須得縣長簽字同意。他還問我:「你認識縣長嗎?」我只好搖搖頭。

時隔不久,縣電視台公開招聘記者。考試成績出來後,我興奮異常地辦理調動手續。這時,自良鎮主管建設站的副鎮長親自來到電視台,向領導反映我有「問題」——我遭受了她惡毒的報復:一年前,鎮黨委政工副書記和紀委書記查建設站的賬本,發現這位主管副鎮長有7000多元的開支有疑問,要求我向鎮長報告。我報告鎮長後,就一直在她的報復中度日。當年,《玉林日報》「道德論壇」刊出的討論話題《秉公辦事遭報復怎麼辦?》所說的,正是這件事。

我異想天開地給《人民日報》總編輯范敬宜先生寫了一封信,請求他幫助——一年前,我給他寫過一封信,對刊登在《人民日報》上一份國家公告的語法提出了不同意見,他回信對我表示感謝,並且說:「你雖然是一位農村青年,但語文知識比較豐富,將來一定大有前途,今後可經常聯繫。」想不到的是,求助信寄出5天後,我就收到了來自北京的回信,范老告訴我,他「當即給容縣縣長寫了一封長信,懇切地請求他對你的工作給予大力支持……」這使我滿懷感激並充滿了信心。但更想不到的是,縣長斥責了我!

在縣城輾轉了20來天,我心灰意冷地折回自良鎮。一年後,等待著我的,是以自良鎮政府的名義把我告上法庭,結束了我在自良鎮的工作。

我不慎遺失了3563.68元公款。領導先是要我寫一張「欠條」,表示要在工資中扣除欠款。但「欠條」交到領導手中後,我即被責令立即歸還欠款,否則作停職處理。我那時已處於山窮水盡的境地——為響應鎮領導的號召,我把家裏僅有的3萬多元錢全部存進了自良鎮政府開辦的農村合作基金會。那時,全國各地的農村合作基金會已無力支付儲戶的存款,成了全國性的問題。我請求從存在合作基金會的錢中扣除欠款,領導不同意,強迫我立即歸還欠款。就這樣,在沒有任何組織手續的情況下,只憑主管副鎮長一句話,我被停了職。

我覺得鎮領導太不講理了,就到縣紀委反映情況。我直接找到了紀委書記,她對我說:「你所說的副鎮長是經過我們組織挑選,很優秀的同志,你怎麼就不服從領導、不聽從領導安排呢?」「如果我反映的問題得不到合理的答覆,我只有繼續向上一級紀委反映。」我無奈地說。「哎喲,你看你這個人,怎麼不珍惜我們容縣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你要是不顧全大局,要刻意破壞我們容縣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全縣70多萬人民都不會答應!你要好好反省自己,怎麼領導不喜歡你……」紀委書記「教育」我。

幾個月後,我被告上法庭。法院傳來的《民事訴狀》副本稱我「擅自離職,拖欠公款」。

第一次來到法庭的時候,我據理力爭,告訴法官,「單位拖欠了我的工資,總額還不止我所遺失的公款那個數。這就像農民幫地主打工,農民借了地主三擔谷,地主卻欠了農民五擔谷一樣的道理.」法官因此宣佈休庭調查,並且說,「如果情況屬實,你們二者之間對賬不就行了嗎?」

接下來,我一連六次被傳喚到法庭.每次到了法庭後,我都被告知:該庭唯一的法官外出未歸,不能開庭!

後來,這個使我深感厭煩和失望的法庭終於正式開庭了.法官問我:「你承認拖欠了單位3563.68元嗎?」我承認。「那就好,」他說「我判你迅速歸還欠款,並承擔訴訟費、受理費和執行費。」「我的工資怎麼辦?」我問.「有證據的話,你另案起訴」那位姓何的法官說。「是啊,有本事你就另案起訴!我來的時候,(鎮黨委)黃書記也是這樣交代的。」自良鎮政府的代理人接著答腔道。

我頓時明白,法庭的何法官和自良鎮黨委的領導已經暗中勾結對付我!要不然,我第一次來到法庭的時候,何法官所說的那句話——「如果情況屬實,你們二者之間對賬不就行了嗎?」他是憑甚麼說出來,還要休庭調查呢?

待到自良鎮農村合作基金會首次支付儲戶本金的那一天,何法官如期而至,我被強制執行。

我接著向法院另案起訴單位拖欠工資的案件.在轄區法庭,我見到了那位唯一的何法官。這時,他告訴我:「根據上級黨委的指示,法院不受理狀告政府的案件.」「你不是和《人民日報》的老總很有交情嗎?找他,請他幫助,直接找江澤民.」他滿臉嘲笑地「提醒」我。

我終於成了時代的棄兒。認識我的和不認識我的許多人在我背後用鄙夷的目光看著我議論:「想不到他原來是個貪污犯!」自此,凡聽到反腐倡廉的議論,我都無活可說:貪官和痛恨貪官的民眾,都已經把我視為「另類」!

我不得不對自己在90年代的10年作深刻的反省。

我剛到自良鎮工作的初衷,就是要尋找一種「既符合政策法規、能完成工作任務,又使群眾感到滿意」的農村工作方法。離開自良的時候,這種工作方法已經找到。這是我在90年代最崇高的人生目標。這個目標既已實現,那就是我在90年代最大的欣慰。

為甚麼為人民服務只會走投無路?為人民服務的出路在哪裏?有所得,必有所失。任何成就,都必須付出代價。我在90年代所付出的代價,是在尋找《地方政府怎樣才能贏得民心?》的答案中必須要付出的。我在90年代所走的路是一條切實地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道路,同時也是一條不可避免地「損害」、「侵犯」領導個人利益的路。只要走上這樣的道路,就連億萬中國百姓所景仰的、身居總理之位的朱鎔基先生,也不得不做好這樣的準備:「不管前面是地雷陣還是萬丈深淵,我都將勇往直前,義無反顧,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泱泱十億大國之總理尚可置身家性命於度外,泱泱十億大國之士卒,尚有何物可牽掛?

我始終如一地堅持了以「正」字為標準做人、以「正」字為標準辦事的操守。作為一個來自大山深處的合同制工人,我的真正身份,還是一個農民。我們中國十幾億老百姓,對清官懷有比大海還要深的情結。當位極人臣的朱鎔基即將任期屆滿、從總理的位置上退下來的時候,他所期待的評價,是:「我只希望在我卸任以後,全國人民能說一句,他是一個清官,不是貪官,我就很滿意了。」在髒官層出不窮的非常年代,有誰還不能夠理解,農民到底需要甚麼樣的幹部?庸俗者視寶玉為寶,耿介清高者視不貪為寶。我把清朝張伯行撰寫的《禁止饋送檄》視為專門為我而作的行為準則:「一線一粒,我之名節;一厘一毫,民之膏脂。寬一分,民受賜不止一分;取一文,我為人不一文。」

90年代所遭遇的停職和被告上法庭,是不好的結果,但是,我可以接受。在滾滾濁流中,我能獨善自身,行止無愧於天地。我沒有被送進瘋人院,也沒有被關進監獄,已是大幸!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

我明白性格決定成敗的道理。人惟有適應社會,才能生存、才能發展,從來就沒有社會適應個人的道理。自良鎮黨委的楊書記曾經善意地告誡我:「歐家良,你這個人就喜歡按原則辦事,其實很多事是辦不通的。」然而,假如90年代的10年是我所作的一場夢,假如青春能夠重來,我將如何度過90年代的10年呢?我會重複自己犯過的錯誤,並接受同樣的結果。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啊!我寧可光明磊落地失敗,也決不出賣自己的良知和靈魂!

只要我放棄原則,喪失人格,只要我的努力不是用於尋找「既符合政策法規、能完成工作任務,又使群眾感到滿意」的農村工作方法,不是致力於做農民需要的幹部,那麼我只需一心一意地走為領導謀取個人利益的路就行了。當領導獲得100元不義之財的時候,我也許會分得5角、也許會分得5元或10元。我也能享有人間的富貴榮華。我心裏非常清楚,只要走這條路,一種不好的結果也會在等待著我——這種可能會更大——做「替死鬼」,被關進監獄——得人錢財替人消災嘛——這不是我可以接受的結果——所以我在那兩條形同水火、勢如冰炭的路前,只能選擇其中一條。

90年代是一個烏煙瘴氣的年代,也是一個大浪淘沙的年代。

剛到自良鎮工作的時候,就聽到了兩句如雷貫耳的名言:「甚麼叫能人?能夠把別人口袋裡的錢弄到自己的口袋裡的人就是能人。」時任縣委書記如是說。「不管是白老鼠還是黑老鼠,不被貓抓的,就是好老鼠。」時任鎮委書記如是說。所以,這是一個「能人」縱橫馳騁、「好鼠」上竄下跳的年代。國有和集體財產,能瓜分的瓜分、能賣的賣光、能當的當完、能出租的全部當作中英《南京條約》下的香港處理……不管誰的口袋裡有錢,都想盡一切辦法弄到自己的口袋裡去!「為官一年(據說年內調整領導幹部「有利於保護人才,化解群眾不滿情緒」),天高三尺(意指削地三尺,故天高三尺),一大三小(擁有大哥大、小洋樓、小汽車、小老婆)」——所述這些,只是「能人」和「好鼠」的冰山一角,還不是全面的真實寫照。直到2004年4月,在《玉林日報》上,我讀到了新華社記者撰寫的文章」《「誰不進來誰就是另類』」——吉林省白山市系列腐敗案件中的「逆淘汰」現象反思》一文,才確信:「一批堅持原則的幹部不適應環境被淘汰出局,一批習慣太平的幹部對環境無能為力而隨波逐流,一批作風不正的幹部投機取巧卻得到提升,這種誰不進來誰是『另類’的『逆淘汰』現象,」遠不止玉林才有!在這種情況之下,為人民服務注定是沒有出路的!這種現象不知會不會引起黨中央足夠的重視?更不知何日才會得以扭轉?

「猛虎振雄威,看多少污吏落馬;玉兔送吉祥,願儘是清官登堂。」天地轉,光陰迫。當1999年春天來臨的時候,我的家鄉容縣浪水鄉長何圩的凌志海先生貼出了「大快人心」的春聯。這時,前廣西自治區主席、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已是「剩克木」(意指剩下的只有棺材);前玉林地委的三任書記先後落馬、被逮捕法辦;前玉林市委書記李乘龍被執行死刑……

「騎在人民頭上的,人民把他摔跨!」「他活著別人就不能活的人,他的下場可以看到!」誠哉,哲人之言!當一些權力和巨額財富的擁有者——這個時代的貴族——高車駟馬,衣錦還鄉;或騎在人民頭上,露出得意和滿足的笑容成了過眼的煙雲的時候,誰還會羨慕他們的那種膚淺的精神狀態和庸俗的人生境界?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他在社會索取了多少,而在於他對社會貢獻了多少!

在那春光明媚的日子裡,我眼前飄過了故鄉的雲。而我卻聽不到「歸來吧,歸來喲,浪跡天涯的遊子,別再四處飄泊」的呼喚。我聽到了《送戰友》的旋律:「任重道遠多艱險,灑下一路駝鈴聲…頂風逆水雄心在,不負人民養育情」;聽到了激越昂揚的歌唱——「為甚麼戰旗美如畫,英雄的鮮血染紅了它;為甚麼大地春常在,英雄的生命開鮮花!」

的確,在許多人眼中,我有一些理應得到卻沒有得到、不應失去卻失去了的東西,不能不說是人生的憾事。但是,當想到連生命都貢獻出去卻連姓名也沒有留下的殉國者和志士仁人的時候,我的所得,已重如五嶽;我的所失,不值一提!當想到「大丈夫行事,論順逆,不論利害;論是非,不論成敗;論萬世,不論一生」的時候,我深信「譭譽從來不可信,是非終久自分明!」苟利國家生死已,豈因禍福避趨之?當想到除了個人得失之外,一個人的生命需要承載的,還有民族大義、還有人民利益、還有國家興亡、還有社會責任的時候,我還得握緊手中的長劍,殭臥荒村不自哀,尚思為國戌輪台!

離開了自良鎮政府之後的兩年,我應聘到縣裡最大的民辦中學任教。又過了兩年,鬼使神差,我成為了這所1000多人的完全中學的校長。教師必須為人師表,但我不知自己該如何為人師表?每一次教育學生要愛國、要為祖國和人民作貢獻的時候,我都是那麼無奈:老師要像愛自己的孩子一樣去愛自己的學生。難道我可以欺騙他們、戲弄他們,讓他們重蹈我的覆轍,落得像我一樣的下場嗎?難道,我要讓他們瞭解潛規則、掌握潛規則、靈活運用潛規則嗎?為師之道何在?一個有良知的教育者不但要對學生的前途負責,還必須對國家和民族的未來負責!在無盡的困惑和痛苦中,誰能告訴我:為甚麼為人民服務只會走投無路?為人民服務的出路在哪裏?如果為人民服務沒有出路,老師還教學生為人民服務幹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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