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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審 增人畜共通傳染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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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1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化對人高致死性的H7N9等重大人畜共通傳染病防疫。

動物傳染病依傳染病危害嚴重性分為甲、乙、丙類,依現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甲類動物傳染病可撲殺罹患、疑患或可能感染的動物;乙類只撲殺罹患傳染病的動物。

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書面資料指出,去年中國大陸發生的H7N9亞型對家禽屬低病原性,如果在國內檢出應為乙類動物傳染病,只能撲殺罹患動物。

因應中國大陸H7N9疫情及人類感染致死案例,強化重大人畜共通動物傳染病通報聯防機制,初審通過增訂獸醫師或獸醫佐發現動物罹患、疑患或可能感染屬重大人畜共通的乙類、丙類動物傳染病通報規定,及中央主管機關接獲重大人畜共通的動物傳染病應即通知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為明確化通報範圍,增訂重大人畜共通的動物傳染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機制。

初審通過條文也明定,撲殺動物方式在不妨礙防疫下,應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的人道方式,並應視國際動物福利科學發展適時檢討修正。

此外,增列乙類動物傳染病如為重大人畜共通者,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建議且動物防疫人員認有必要時,準用甲類動物傳染病處理機制,可將飼養場所動物撲殺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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