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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議長落跑 18日發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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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17日電)因案遭解職的前嘉義縣議會議長余政達未入監服刑,嘉義地檢署今天表示,若余政達明天仍不到案,將發布通緝,通緝時效50年。

余政達被控在民國96年嘉義縣承辦台灣燈會期間,向廠商索賄新台幣100萬元,經最高法院依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刑10年4月,褫奪公權5年。

余政達貪汙案經最高法院判刑確定後,將終生不得再參選公職,同時喪失議員及議長資格,嘉義地檢署也隨即簽發傳票通知他6月6日到案執行,但余政達並未如期報到。

由於余政達逾期未報到,嘉義地檢署當天已簽發拘票,限令6月18日前拘提到案,並通知余政達的妻子(保證人)帶余到案,否則將向法院聲請沒入新台幣100萬元保釋金。

雖然檢警在5月22日就啟動防逃作業,限制余政達出境,但余政達在得知全案定讞後,就不知去向,地方甚至傳言余已潛逃至中國大陸,但檢警表示無從證實。

嘉義地檢署表示,余政達今年初至5月中旬,有5次前往中國大陸的紀錄,每次出境時間大約3、4天至10天左右,最近一次入境是5月3日,此後並無出境紀錄。

由於余政達遭判刑確定後,曾透過媒體表示要提非常上訴,但地檢署表示,至今為止並未接到當事人聲請延緩執行,也未接獲聲請非常上訴狀。

嘉義地檢署表示,若余政達明天仍未到案,檢方將依法發布通緝,通令全國司法警察緝捕,通緝時效50年,也就是至民國153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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