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6月25日訊】我們是吉林省延吉市的居民,今年3月份延吉市州政府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拆除非法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工作。不久,州內各媒體連續發佈限期拆除通告。4月初開始延吉各街道社區開始僱人強拆老百姓家裏的大鍋,有的住家是一樓小院,拆鍋人竟然翻牆入內把鍋強拆走,這跟土匪名目搶劫有何區別?
一、人人有權通過媒介接收衛星電視節目
1948年12月10日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大會第217號決議,A/RES/217)第十九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也就是說,人人都有權「通過任何媒介」包括衛星電視天線,「尋求」「不論國界」的國外衛視節目信號,「接受」國外衛視上的「消息和思想的自由。」這已經成為國際公約公認的、普世共知的、人的基本權利。接收、「接受」新唐人電視台節目信號是行駛「知情權」的正當之舉。
中國政府於1998年10月5日在聯合國總部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大會第2200號決議,A/RES/2200)。此強制性《公約》第十九條規定「一、人人有權持有主張,不受干涉。二、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論國界,也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術形式的、或通過他所選擇的任何其它媒介。」此《公約》重申了:「人人有」「通過他所選擇的任何媒介」包括衛星電視天線、收看「不論國界」的衛星電視節目、「接受」衛星電視上的「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二、知情權在中國理應受到保護
中國《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障知情權是人民行使主權的重要體現。《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知情權在中國理應得到承認和保護。
三、政府非法強拆衛視接收器的依據早已被國務院撤銷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國務院發佈了《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2〕24號)文件,明確取消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定點銷售審批《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129號);《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公安部、信息產業部、外經貿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廣發外字[2002]254號)。」
也就是說,《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129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已經被取消了、作廢了。
然而延邊州政府和延吉市廣電局拿出上述已作廢的「管理規定」和「意見通知」,到處動用媒體和社區宣傳安裝衛星違法,動員百姓自己去拆鍋,然後上交,對於不拆者則非法搶走衛星電視接收器。
以下是延邊州政府張貼的佈告:
延邊州人民政府關於限期拆除非法衛星電視接收設施的通告
點擊次數:249 發佈時間:2014年03月11日
為加強全州衛星電視接收設施管理,維護延邊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依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129號)規定,現就拆除非法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工作通告如下:
一、私自安裝使用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屬於違法行為。
二、全州各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含中省直部門)的黨員、幹部和職工私自安裝使用衛星電視接收設施的,限期在2014年3月20日前帶頭自行拆除;其他住戶私自安裝使用的,限期在2014年3月31日前自行拆除。
三、對限期內未自行拆除的,州及各縣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部門將從4月份開始,聯合相關部門依法拆除並予以處罰。黨員、幹部未自行拆除的,還將依照相關法規,對所在單位進行通報,對本人給予相應處分。
四、嚴禁私自銷售、安裝非法衛星電視接收設施,一經發現查實,有關部門將依法嚴懲。
五、主動拆除非法衛星電視接收設施並申請接入有線電視網的用戶,吉視傳媒各地分公司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實行一定優惠政策。
歡迎廣大群眾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舉報。
州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舉報電話:12318
聯繫人:金相哲
接收設備舉報電話 工商局:0433-2236099、12315
聯繫人:高清泉
吉視傳媒延邊公司聯繫電話:13904486122
吉視傳媒延吉公司聯繫電話(包括龍井市):0433-2910373
拆鍋事件還在持續,延邊的老百姓欲訴無門,希望有關部門能及時處理,制止延邊政府這種違法行為,嚴懲辦事的官員,還老百姓們一個知情權,還回老百姓的財產。
延邊老百姓
2014年6月
以下是部份延邊政府領導和電話:
延吉市政府:0433-2512936,2513643,1512824;
延吉市市委辦公室:0433-2512388
州長李景浩 電話:96123
州委常委、常務副州長:于曉峰
常務副市長:王鐵
延吉市委副書記、市長:姜虎權
州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聯繫人:金相哲
接收設備舉報電話 工商局 聯繫人:高清泉
(責任編輯: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