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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劭文律師專欄】

不肖親友詐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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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05日訊】陳先生從中國移民來美,退休後,名下有一棟價值不錯的房子,積蓄也不少。妻子數年前過世,陳先生懷念髮妻甚深,遁入憂鬱的狀態,小兒子和媳婦自告奮勇請陳先生搬去同住,大兒子住的不遠,可以相互照應,其他手足聽了安心不少。

這安排看似妥善,但是不久後陳先生開始向大兒子表示,小兒子夫妻倆經常冷落他,跟著,陳先生開始出現老年癡呆症的症狀–遺忘事情和走失。後來,陳先生向大兒子說,小兒子要他簽一些文件,他簽了,但不清楚簽了甚麼。

大兒子處境尷尬,幼弟本來就寡言,打電話過去,總是弟媳婦接電話,弟媳婦經常說先生不在家。何況,這個話題有點難啟齒,恐怕會傷大家的感情。

事情拖了兩三年。大兒子眼見陳先生的健康每下愈況且十分抑鬱,想想不是辦法,於是諮詢了律師,律師馬上查詢了陳先生的房產,發現產權已於三年前移轉給小兒子了。記錄顯示陳先生簽署了財務代理人委託書(Power of Attorney),指定小兒子當他的代理人(agent),授權他代理所有事務。小兒子利用代理權將房子轉給自己,並到銀行去將爸爸的存款和保險箱裡的現金詐取一空。

大兒子很自責,覺得自己沒有及早防範幼弟的犯行,讓爸爸受苦。小兒子則堅持父親授予他代理權時,身心狀況健全,移轉房產和錢財是為了幫助父親申請白卡醫療福利(Medicaid)。但當問他是否會平分這些財產給手足,他表示父親感激他的孝心,要他擁有這一切。而陳先生病況嚴重,無法表達自己的意見了。各說各話告上法院,律師和專家證人費用都高。

多數耆老詐欺案件,犯案者都是自己的親友。這些案件不易曝光,因為受害者常怕家醜外揚,怕被別人笑自己傻,此外他們在生活上,經常依賴這些加害者,最後下場是尊嚴和財產盡失。

要避免這些悲劇,不僅父母本人和善心子女要注意,做律師的也應機警,為甚麼呢?我們下回細究。

◆ 筆者王劭文出生於台灣台北,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及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並獲領紐約大學華格納公共服務研究所最高等獎學金,主攻美國醫保政策。領有紐約州律師執照,從事耆老保健及資產規劃服務,聯絡請洽718-844-8560或kneal@kimneal-law.com。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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