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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慢」遭解僱 華男感覺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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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一名感到被歧視的華男21日到美東聯成公所求助。他說自己20日剛遭一家餐館解僱,理由是「工作速度太慢了」,他則認為這是一種歧視,因為大廚「總是看他不上眼,而私仇公報」。

求助男子姓陳,年約30多歲,他說自己在中城一家西人老闆開的中餐館做「打河」。所謂「打河」,即掌握「流水速度」,輔助爐灶廚師進行菜餚烹調前的預制加工,進行各種調味汁的配製等。這個角色相當於全能雜工,幫廚師打雜,甚麼都需要會瞭解,但甚麼都不是一把手。陳先生抱怨,兩年來華人廚師總是呵斥他「動作太慢」,對他意見很大,他開始沒吭聲,但最近一次為了「到底是不是XX醬」的問題和廚師吵了起來。

陳先生認為他的僱主在歧視他,「世上哪有因『動作太慢』而解僱人的道理?」聯成公所顧問趙文笙表示,如果陳工作的餐館屬於意向僱傭他的話,僱主可以以任何原因,甚至不需要原因而解僱他,何況是「工作表現差」這個理由,「被解僱後沒有遣散費,也拿不到失業金。」陳先生不解:何為快?何為慢?這都是很主觀的東西。趙文笙開導他說:「這就好比過紅燈慢了,警察要開罰,他就抓最慢的這個。」

不過陳先生堅持稱,廚師「總是看我不上眼」,是針對他有歧視,他想知道,這種情況下,能否告餐館「歧視」?對此,紐約張賽蒙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表示,只有因性別、種族、出生地等因素,當事人被虧待了,才構成「歧視」,但「工作表現」不屬於這個範疇。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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