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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丹:當「城管幫」遭遇美國司法

2015-02-05 05:07 中港台時間|02-06 08: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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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2月05日訊】如今,中國赴美留學的大陸學生,依仗著自身非官即富的家庭背景,在美國社會上演了一出又一出奇葩大戲。從涉嫌強姦女房主到攜槍行賄大學教授,大陸學生的舉止行為不僅令圍觀者瞠目結舌,更重要的是已然涉及到對美國司法底線以及律法權威的挑戰。

近日因在美國參與打架、鬥毆而被送上法庭的2名中國留學生,再次現身說法,向人們展示出這類赴美留學生的奇葩形象與風貌。事實上,與其本身的行為在美國引起關注相比,中國人自己似乎更加在意他們所率屬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幫派以及聽來諷刺味兒十足的幫派名稱。

據當地媒體報導,開庭當天,助理檢察官金伯莉‧赫斯(Kimberly Hesse)表示,此二人率屬於密西根州立大學(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由中國學生組成的「城管」幫派。其中一位是幫派的「主要執行者」,而另一位則是「較為低層」的中間人。

當我們對「城管」這個名稱感到熟悉卻毫無親切感時、當我們對上述這個牽涉成員濫施暴力的幫派為何以「城管」命名而感到分外好奇時,助理檢察官的一段關於背景資料的介紹或許就能幫我們廓清思路。「『城管幫』使用恐嚇、威脅、身體暴力,在密西根州立大學的亞裔學生中聲名狼藉」,檢察官隨即又補充道,「『城管』的名字,來自於中國大陸臭名昭著的城市管理執法人員。

此外,更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美國司法部下屬國家司法研究院對「少年黑幫」的界定,這個出現在美國大學校園內、由大陸學生組成的「城管幫」,由於其人數超過3名,年齡相符,並且均在車上貼著「城管」的英文標誌,同時涉及鬥毆以及威脅、恐嚇他人的犯罪活動,因此可被確認為「與多項少年黑幫的定義以及之前密歇根州刑法給出的黑幫定義相符」。也就是說,在美國司法界定的範疇中,這個以「城管」來命名的幫派,將視同於一個律法所不能容忍的黑社會組織。

而它與法律最相牴觸的本質與核心都在於,對他人實施了包括恐嚇、威脅等在內的暴力行為。這就是「城管幫」為何會在美國大學校園裡聲名狼藉的原因,這也是美國檢察官字裡行間所表露出的為何大陸的城管也同樣臭名昭著的緣由。

然而,有所不同的是,相比組織成員只是社會中普通民眾的「城管幫」,中國大陸的城管卻是一群頂著「管理者」光環的所謂執法者。他們的更勝一籌之處則在於,雖被上級授予了「執法」的權限,卻肆無忌憚的幹著違背法律的惡行。

有意思的是,這種在中國社會早已淪為常態的差別,一旦出現在美國司法制度的面前,便會立即進行統一收編,以同類案件來予以論處。在美國獨立的司法審判系統中,只要實施了暴力、對他人造成了傷害,就會無可爭辯的被視為犯罪。此種判斷與界定的依據,與犯罪人員的職位、權力、財富無關,只與實施犯罪本身的事實有關。即便出現了權力干預、金錢收買的個案,但只要昭然若揭、證據確鑿,也同樣是為司法所不容、為社會各界所不恥,並將繼續接受司法權威的裁定與審判。

在這種不為強權所左右的體系中,我們可以試想一下,大陸城管在訴諸暴力之後,其命運又將如何發展?或許答案並無懸念。只是按照美國司法界對「黑社會」幫派的定義,我們卻將意外的發現,中國大陸的城管竟也同樣符合黑幫的屬性與特徵。

此時若是引用馬路邊一位大爺對城管如是指稱「你執甚麼法,你本身就違法」的譏諷之語,我們便更加能胸有成竹的提出這樣一句反問:那些對街邊攤販施以打、砸、搶、殺等諸多暴行的城管,不正是中共一手打造、悉心調教,並授予強權、委以重任的黑幫成員嗎?

在司法淪為政治奴僕、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中國大陸,執法部門是否應視同於黑幫組織,而組建這類執法部門的中共是否該視同於黑幫老大,或許答案也同樣毫無懸念。


責任編輯: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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