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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101前反迫害 台北市警允諾保言論自由

信義分局長吳敬田:不干涉言論自由 依法取締暴力 101:暫無任何變動

台北市信義分局、法輪功人權律師團與台北101在11日協商後達共識,警方表示不會干涉言論自由。(陳柏州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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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愛國同心會成員長期在台北101大樓前,以暴力行為滋事,近日遭北市信義分局逮捕,警察又以妨害交通秩序等理由,向法輪功學員進行盤查。法輪功人權律師團表示,經過協商後,目前法輪功學員真相展版將維持現狀;警方則強調,若在101廣場有任何暴力,將不分團體、個人都會進行取締、移送動作。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陳柏州 /大紀元)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陳柏州 /大紀元)

法輪功人權律師團11日,偕同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錦華、101大樓代表,以及台北市信義分局長吳敬田,針對法輪功學員在101大樓前擺放真相看板進行協調;原則是維持現狀,但絕不容忍暴力行為出現。

專區涉言論自由 人權律師:不恰當

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目前達成幾項協議,包含針對101前開放空間設置「言論自由專區」,學會嚴正表達反對立場;法輪功學員所擺放展板,不會有移除動作;信義分局不會干預言論自由,若發生暴力事件,將依法嚴格取締。

朱婉琪談到,在101大樓前設置「言論自由專區」,等於變相壓制言論自由,各國法輪功學員在景點舉展板、發放資料行之有年,即使在香港如此嚴峻的情況下,都沒有對言論自由表達、展版內容予以限制,更何況是在民主的台灣。

況且先前設置「記者採訪專區」,要求記者穿採訪背心,也被質疑干預言論自由等前例,皆讓各界予以撻伐,因此學會認為此舉同樣不妥。

浮濫投訴 律師:以誣告檢舉

法輪功學員在開放空間多年來,一直以來是最合法行使公權力的一群公民,未來對於濫行檢舉法輪功學員行使公民權力的個人,法輪功人權律師團表示,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第一項第三款,向北市信義分局、公權力單位以誣告方式,檢舉浮濫投訴的人士。

台北市議員王世堅也指出,101周邊空地所有權雖屬101,在建築上叫開放空間,就是要供不特定大眾使用。101可以蓋那麼高,樓地板多蓋那麼多,是因為獎勵釋出開放空間。101不能得到樓地板、樓高後,說是私地,警方不能執法,「哪有那回事!」即便是私地,在私地上就可以殺人,打人嗎?更何況那是開放空間,他請101講清楚。過去愛國同心會鬧成那樣,已影響101觀瞻與生意,101怎麼不說話?101沒那個膽挑戰愛國同心會,就乾脆閉嘴,讓警察公部門介入。

對此信義分局明確表明,一切依法行事,不會接受任何以電話形式檢舉的投訴,必須要依法、事實根據,再經過初步判斷後,才會去處理相關檢舉活動。

吳敬田:不干預言論自由

協調會後,律師團轉述吳敬田談話表示,信義分局將嚴格執法,取締暴力分子。針對101廣場的空間,「絕不容許任何暴力,也沒有對特定團有不同標準,只要違法,不分團體、個人都會進行取締、移送動作。」

對於警方執法是否過當?吳敬田要求,未來對於民眾盤查、取締時,必須身穿警服、警徽,配戴識別證,詳細向被取締的民眾說明法律依據。若看到平和發表言論自由狀態,絕不會介入。

針對真相展板,101表示,目前不會有任何變動,後續會再與學會進行溝通。朱婉琪表示,學員在行使言論自由,以及表達自由過程中,會遵守法令,有任何問題也願意與101進一步協商。

至於北市觀光傳播局、101兩方協調,盼在廣場前制定規則,朱婉琪強調,若是如此,該規則須在不影響言論自由的前提下進行。◇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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