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國籍法引法國政界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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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文黛法國報導)去年巴黎連遭恐怖襲擊後,法國總統奧朗德於年底要求修訂憲法,容許政府有權剝奪持雙重國籍的恐怖份子的法國國籍。法國總理瓦爾斯也在年底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有超過1000名法國人曾前往伊拉克和敘利亞,已有250人返回法國。他認為有必要修改憲法,以保護法國免於遭受從伊斯蘭國返回的恐怖份子發動襲擊的威脅。

然而憲法是一國之根本大法,是不能輕易改動的。因而此次修訂憲法一事引發朝野紛爭,其中大部份右派和極右派打支持牌,而左派分裂成贊成和反對兩派。

支持者理由各異

右派投票支持憲法改革,主要是維護它的象徵意義。議員Philippe Vigier表示:面對法國遭受的恐怖攻擊,我們既要採取有效措施,也要採取象徵性措施。議員Nicolas Dupont-Aignan也贊同,「剝奪國籍具有非常強烈的象徵意義,它表明了國籍的重要性。」
某些左派社會黨議員認為,目前的憲法對雙重國籍者是不平等的,對通過歸化途徑獲得法國國籍的人,政府能夠剝奪其國籍,而對出生在法國而獲得國籍的公民,政府則無權剝奪其國籍。新提案能消除這種差異。

極右派民族陣線議員Florian Philippot對政府的新提案很滿意,因為這與民族陣線多年來的主張相一致,但他希望其適用範圍能擴大到「非常嚴重的犯罪份子」身上。

反對者譴責措施無效

反對者們堅稱,剝奪國籍是一種無效的懲判措施。左派議員BenoitHamon在接受法國媒體採訪時斷言道:「沒有一個持有法國國籍的恐怖份子會因為失去法國護照的威脅而放棄他的恐怖行徑。」他還擔心新提案會讓數百萬持雙重國籍的法國人感覺自己是二等公民。
另一左派議員Olivier Faure認為,新提案產生的後果會很嚴重,使伊斯蘭國恐怖組織伺機尋找藉口,吸收脆弱的、自認為是二等法國公民的人為新成員。社會黨議員Christian Paul發出類似的感歎:數百萬法國人從新提案中讀出「我們的憲法把法國人分成兩類,其中一類低於另一類。」

有些議員投反對票,是因為該提案在他們看來所涉範圍太窄,右派議員Guillaume Larrivé希望新提案能延伸到恐怖主義罪行肇事者身上,他說:「奧朗德所建議的修訂憲法僅適用於犯罪份子,也就是說,由刑事法庭判刑的人。而我所希望的一個修訂案是,在敘利亞 – 伊拉克區域擁有武器的聖戰者、作為恐怖犯罪肇事者、通過刑事法院判刑的人也應被剝奪法國國籍。」

法國剝奪國籍法小檔案

1、法令追溯到1848年

剝奪國籍法令起源於法國廢除奴隸制的1848年,當時規定,繼續實行奴隸制的任何法國人,其國籍被剝奪。
這項法令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被擴大應用範圍,對原籍是敵國的,並且犯了叛國罪的法國人剝奪國籍,當時有500例。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維希政權時期,數量劇增,1940年至1944年間有15,154 例,其中包括7000猶太人和戴高樂將軍,二戰結束後所有剝奪國籍例案被作廢。

2、剝奪國籍的現有法律

根據民法第25條,在下列三種情況下,法國國籍會被剝奪:

– 對於觸犯「國家根本利益」的罪行。
– 對於觸犯「民族、國家和社會安寧」的罪行。例如:供應武器給外國軍隊,當然包括恐怖主義行為。
– 如果其在法國或其它國家依據法國法律構成犯罪行為,並且被判至少五年徒刑。

自1998年起,剝奪國籍只適用於持有雙重國籍的公民,因為國際法禁止各國造成任何人陷入無國籍狀態。

最後,法律規定,剝奪國籍只針對入籍十年以內的公民。唯一的例外是,恐怖主義行為或損害國家利益的罪行,限期延長到入籍十五年以內。

3、剝奪國籍的新法律條文

此次政府要求把剝奪國籍的條文寫入憲法中,即第34條將做修改,主要內容是出生在境外的和出生在法國的犯有恐怖主義罪行的法國人,他的國籍被剝奪。仍然只適用於擁有雙重國籍的公民。法國目前約有330萬人擁有雙重國籍。

責任編輯: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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