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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驗湯圓火鍋料 桃園花蓮全合格

桃園市衛生局冬至湯圓及火鍋料產品抽驗。(桃園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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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詹亦菱台灣連線報導)桃園市衛生局自11月分起於超市、火鍋店、大賣場及傳統市場陸續抽驗湯圓及火鍋料產品共66件,包含魚漿煉製品、各式餃類、丸子、豆腐等火鍋料、豬血糕、豬血、鴨血等禽畜血液製品、各種口味湯圓等,檢驗防腐劑項目,結果全數合格。

桃園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於使用食品添加物時,務必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若超標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湯圓、火鍋料及豆腐等製造及販售之場所亦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確保所製售之產品符合衛生安全,使民眾食的安心。

湯圓外皮大多以糯米製成,黏性高而不易消化,胃腸機能不佳者或老人小孩食用時,應以小口地慢慢進食細嚼慢嚥,避免不小心噎著及消化不良,而選購湯圓及火鍋料產品時,也應注意店家環境衛生以確保產品衛生及安全。

此外高油脂、高熱量的餃類及肉丸類也應減少食用量,建議可多攝食高纖蔬果,並建議可先把火鍋湯上的浮油撈除後再喝,再者,火鍋湯汁常含有較高的普林、鈉及鉀等電解質,有痛風或腎功能不良的民眾更應少喝,避免症狀加劇,才能安心過個暖冬。

花蓮縣衛生局也於12月起,派員至縣內各鄉鎮市的湯圓製售場、大賣場、超市、甜品店、豆花店、傳統市場等,進行稽查輔導及抽驗工作,抽驗各式湯圓製品26件,檢驗13種防腐劑,結果均符合規定。

花蓮縣衛生局長李宏滿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湯圓時,可選擇現做成品,若選購冷凍湯圓,需檢視包裝有無破損及有效日期,確保產品的品質。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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