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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自106年起地方稅務局收回自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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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曾漢東台灣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使用牌照稅,將自106年起由稅捐稽徵機關自行徵收,該局將於106年1月3日進駐宜蘭監理站設置服務櫃臺,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地方稅務局表示,宜蘭縣自民國41年即委託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代徵使用牌照稅,為提供民眾多ㄧ個服務據點,自106年1月1日起使用牌照稅改由該局自行徵收,並於宜蘭監理站設置服務櫃檯,除續行代徵時期查欠補單服務外,另增加身障車輛免稅及退稅收件審核、信用卡繳稅、稅務諮詢等服務。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表示,106年1月3日進駐宜蘭監理站當日上午11時至下午4時在現場舉辦加入粉絲團、申辦無實體發票手機條碼載具,或捐贈發票金額10元以上發票6張或10張(無實體發票減半)者,即可獲得各式宣導品活動,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如有疑問,請撥打(03)9325101轉140-146、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或駐監理站專線(03)9641350洽詢。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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