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2月01日訊】明慧網報導,一位法輪功學員接到片警電話,通知他去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所長和警察要他放棄訴江,又是驗血,又是拍照。所長惡狠狠的說:「你今天還想走?你今天走不了了!」
面對警察的恐嚇、威脅,他一條一條的給所長講真相: 從2014年10月20日當局宣佈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講到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訴必理」,還講了中國憲法第41條規定「公民有向國家機關控 告國家機關或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的權利」,又講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對舉報人報復、陷害的後果的嚴重性,指出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干預了司法公正。
派出所警察聽完後,所長說你先回家吧。離開之前,他對所長說:「我想跟你再說幾句話。」所長他領到另一個屋子,說:「這裡沒有監控,你說吧。」他勸所長:給自己留條後路,不要給江澤民當槍使,真到了追責的時候沒人替你說話。
他當天堂堂正正的從派出所回家了。第二天,所長打來電話說一會兒來他家。不巧他那天在女兒家,於是約在他女兒家見面。見面後,所長拿出一張搜查證和一份清單說:「我們就不去你家了,單子我們填好了,寫『甚麼都沒查到』,我把昨天的筆錄整理了一下,在我職權範圍內盡最大努力不寫對你不利的話,有幾個地方需要你簽字。」他接過筆錄認真的看完後,在後面簽上「控告江澤民不違法違憲」。那所長臨走時說:我就這樣給你往上面報,至於上面怎麼決定我再通知你。
中共迫害法輪功這些年來,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派出所、公安局等一線執法警察,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他們接觸法輪功學員,最瞭解迫害的真相。對於自己迫害的對象到底是甚麼人,個個心知肚明。正如一個公安國保大隊長說的,「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
迫害好人,在體制內照樣不得人心。但迫於中共江澤民強權壓力下,大批警察被轟上迫害的「戰車」。很多人在利益的誘惑下,撇開了良心,麻木不仁地屈從江澤民的邪惡迫害政策,幹了不少壞事。有警察絕望地對勸善的法輪功學員說:「這輩子我已經做不了好人了,來世吧。」可見江澤民坑害的不僅僅是法輪功信仰團體,迫害法輪功的人是被他坑害得更慘的群體。
如何在迫害的崗位上能停手,不再做邪惡的幫凶,給自己留條後路?這會是很多迫害者都面臨的問題。上面派出所所長的做法,值得思量效仿。他對上級派下來的法輪功案件,前後兩天發生了很大變化:一開始氣勢洶洶,非要綁架治罪這位法輪功學員不可;聽清了大陸變局的新政後,他冷靜下來,放人回家;為應付上級,他「在我職權範圍內盡最大努力不寫對你不利的話」,做了一份處理報告上交。以大事化小,息事寧人的態度,了斷這個任務,對法輪功學員實施保護措施,對上級敷衍應付,他是不想在自己經手的法輪功案件上再發生迫害。
這名所長從要迫害,到抵制迫害逐步走過來。他聽清真相後清醒了,不想再違心的去完成這個違法犯罪的任務,不想一條道走到黑。當有了良知善念時,也有了智慧。他在自己職權範圍內,盡力地保護法輪功學員,同時也成就了為自己「留後路」的大事。這名所長二天裡邊應付上級,邊掂量留後路的轉變過程,無疑是個明智之舉,對那些還在迫害「戰車」上的人,是個有實際意義的啟迪,是抵制迫害,能走向未來的一個不錯的選擇。
責任編輯: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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