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購房不想請經紀人 專家建議五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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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近幾年有許多華人來美置產,或者移民美國後想要買房安定下來。美國資訊公開,網絡上有許多待售房屋的信息,似乎可以自己完成從看屋、達成交易、財產轉移的一切購屋程序,而不用找經紀人,因為總覺得經紀人礙事,而且還要支付經紀人費用。

據《DNAinfo》媒體2月16日報導,專家建議不想委託經紀人的首次購屋者,最好三思而後行,先考慮五件事。

1.買方不用支付經紀費

在美國,房屋交易的買家及賣家,通常都會聘請經紀人,而雙方的經紀費是全部由賣家支付,買家不需要支付。按照行情,賣家通常支付6%的佣金,買家經紀人及賣家經紀人各拿3%。

2.買家無法改變佣金

90%的房屋交易,賣家在委託經紀人代售房屋時,雙方即已談定佣金比例,買家及其委託的經紀人無權決定。因此,買家想要透過賣方經紀人改變佣金比例,以達到省錢目的,多半是徒勞的。

另外,賣家也絕不會因為想多賺點佣金,就極力促成交易,因為是否接受買家的出價,決定權在屋主。

3.賣家的經紀人永遠是站在賣家的立場

如果買家沒有委託經紀人,直接與賣家經紀人交涉,不要妄想這位經紀人會為買家爭取好交易。

紐約房屋仲介公司Level Group董事長林克(Larry Link)表示,遇到買家直接交涉的案子,賣家經紀人雖然會基於公平及誠信的原則,扮演買、賣雙方的溝通橋樑,但是如果對賣家不利的信息,經紀人沒有義務告知買家,因為是代表賣家,基於職業道德,要忠於賣家。

林克說,有許多買家直接與賣家的經紀人交涉,但交易中途才發現這一情況,但為時已晚,平白失去達成交易的機會。

4. 買家委託經紀人才會受到賣家經紀人的重視

許多欠缺購屋經驗的買家,完全不清楚在購房前,必須備妥的繁瑣文件,包括抵押貸款預先核准信件,或者財力證明。

買家如果事前委託經紀人,經紀人不僅會告訴買家需要準備的文件,而且會在達成交易組成一個團隊,包括房地產律師、銀行房屋貸款以及檢查房子有無問題的專業工程師;如果購買的是合作公寓(co-op),經紀人還會協助買家如何通過合作公寓董事會的審核,或者取得董事會過去會議紀錄的重要內容。

美麗都房地產(Mirador Real Estate)專業經紀人薩利赫(Eydie Saleh)說,她的許多客戶,先前都是自己找房子及直接與買家經紀人交易,但最終都失敗,這些客戶認為失敗原因是出價太低。

薩利赫說,在她檢視這些客戶與買家經紀人的通信內容後發現,並不是出價太低所致,而是這些客戶不知道要準備文件,引起賣家經紀人懷疑客戶的真實性,而停止交涉。

白金房地產仲介商(Platinum Properties)摩恩(Timur Mone)表示,買家經紀人偏好與賣家經紀人對話,看到沒有帶經紀人的買家來看房,通常不會認真接待,也不想在半夜接到來自買家的電話。

5.直接與賣家經紀人交涉是失敗的開始

沒有經紀人的買家,多半不清楚交涉技巧,對於看中眼的房子,有時急切地當場出價。如果有經紀人在現場,將扮演適當的談判角色,告訴買家即使看中意,也不要形於色,保持中立的立場。

此外,更重要的是,賣家的經紀人永遠代表賣家,絕不可能為買家著想,因此沒有經紀人的買家,極有可能花了冤枉錢,還不知道自己買貴了。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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