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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華裔青年溜滑板案 或撤案處理

檢方拿不出更多證據 法官:4月27日前沒有新證據就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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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華裔青年穆宜賓(Yibin Mu,音譯)去年10月在中央公園旁的哥倫布圈玩滑板被警員壓倒在地,面部被噴胡椒噴霧,並遭三項控罪,該案昨日(2月18日)庭審,法官責令檢方在4月27日前拿出新證據,否則即做撤案處理。

去年10月穆宜賓被捕後,路人將警察逮捕穆宜賓的一段現場短片上載到視頻網站,在網絡熱傳並引起民眾議論,討論該名警員是否過度使用武力? 該視頻也成為市民投訴調查委員會(CCRB)一個重要的調查依據,CCRB月前完成調查取證,認定執法警員吉爾(Jaspreet Gill)使用了已被禁用的鎖喉(chokehold)動作,以及使用胡椒噴霧「武力制服」穆宜賓,認為警方存在暴力執法。

穆宜賓被檢方起訴的三項罪名是拒捕(resisting arrest)、違反公園規定(disobeying park rules)及損壞公園財產(defacing park property),根據紐約警局報告,逮捕穆宜賓是因他非法玩滑板,且對警方警告不予理會,於是強行拘捕。昨日法官看到CCRB的調查報告,認為檢方缺乏證據支持,說明視頻短片之前所發生之事。法官不滿檢方事發至今已經4個月,都拿不出更多證據,責令檢方在4月27日前要麼拿出新證據,要麼提「撤案」動議,撤案了結。

民事案同時進行 律師:勝訴機會大

下庭之後,代表穆宜賓的刑事律師羅佰能(Robert Brown)認為「對案件撤訴很樂觀」,穆宜賓自信的說「我沒有做錯事,不會有問題。」他和母親齊到聯成公所,向支持他的趙文笙顧問表示感謝。

穆宜賓同時也請了「黎保利律師事務所」代表吳聖洋到民事法庭,反訴紐約市政府和紐約市警察局過度執法,對他造成傷害,要求民事賠償。吳聖洋旁聽刑事案的庭審後表示,民事勝訴的機會比較高。

吳聖洋介紹,如果刑事案件撤案,民事訴求的第一項「暴力逮捕」(force arrest)就有很大機會成立,第二項「武力過當」(excessive force)和第三項「毆打」(battery assault)的訴求基本上也不需要花很大力氣,有很大的概率成立。 如果刑事案件不撤案,民事就只剩下後兩項訴求要打(官司)。

上個月吳聖洋已將索賠通知遞送市政府,市政府的代表律師將在90天內調查案件,舉辦陳詞聽證會(50H Hearing),由民事法庭仲裁結果。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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