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3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為保障病患跨縣市的就醫品質,尤其是救護車跨縣市載送患者的過程,避免不肖救護車公司惡性競爭,以致患者權益受損,中彰投苗四縣市於105年2月25日、3月14日召開衛生小組會議,共同決議:為共同把關跨區救護車品質,凡救護車公司申請跨縣市營運,應檢附申請書及救護車公司與醫院之合作意向書或契約,以利縣市衛生局、醫院共同把關跨區救護車品質。
衛生局表示,民衆就醫過程中,如果需要跨院救治,除了少數由醫院的救護車來載送外,大多數會委由民間救護車公司協助轉送,目前苗栗縣的救護車公司計有大愛、博民兩家公司,由苗栗衛生局每年例行稽核其照護品質,但亦會有外縣市的救護車來服務苗栗鄉親。
為了保障苗栗鄉親的就醫品質,衛生局也呼籲各醫院,應定期檢視所屬合作的救護車公司是否經衛生局核准其救護車營運,以共同為民眾就醫品質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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