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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華埠今辦「商標假冒」討論會 店家盼答疑

今年初馬瑞麟因這雙拖鞋被捕,警方說該拖鞋的設計採用了阿迪達斯的「三條紋標誌」,因此侵權。(馬瑞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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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華埠賣假貨已經是國際知名,成為遊客必經的一個「景點」,自然也是打假的重點區域。不過,也有被冤枉的商家。華埠因為有售賣假冒商品的商家和小販,已經成為外地人到紐約的一個「景點」。華埠出售的仿冒商品大多是仿製的名牌皮包、手錶等,由小販在街頭私下拉客兜售、流動叫賣。因為華埠售假太著名,引來品牌代理公司盯上,警方不定期派便衣前來探查,所以這些年來被警方逮捕的華埠商販很多。

店主Wendy店內一款T-Shirt衫的印刷圖案。(蔡溶/大紀元)

不過華埠有一類商人被抓的冤枉,他們出售的是I Love NY、繡著NY的帽子、簡易購物袋、拖鞋、「憤怒的小鳥」等低價紀念品。遊客很喜歡的「I Love NY」紀念品在2011年被註冊為商標後,不能再隨便製作出售;同樣,「憤怒的小鳥」等圖案均為註冊商標,未經授權,不得隨便製作紀念品。但是註冊商標的更新情況,很多華人商家並不知曉,因此觸雷。

對外觀設計的侵權判定,保護範圍的界定,同樣存在不少誤區,馬瑞麟給記者出示一款圍巾,上面將「I Love NY」 變體為「我Love NY」 ,圖中上部的格子圍巾也涉嫌侵權Burberry的設計。(蔡溶/大紀元)

「這雙I Love NY的袖珍拖鞋,警察說Empire Souvenirs公司已經倒閉,未繳專利年費,擁有權也被終止了,但是我的庫存還沒有賣完,警察說我不能再賣。」在勿街經營禮品店多年的馬瑞麟說。

店主Wendy店內的「華爾街牛」與中國生肖牛。(蔡溶/大紀元)

對於產品圖案方面的侵權問題,不少商家也很困惑。今年初馬瑞麟因一雙拖鞋被捕,警方說該拖鞋的設計採用了阿迪達斯的「三條紋標誌」,因此侵權。另一名在勿街經營禮品店的嚴先生說,他最近因一頂帽子被捕,因帽沿的設計涉嫌採用了阿迪達斯的「三條紋標誌」,嚴先生說,他從來沒有想到這三條槓槓會與阿迪達斯有關係,從阿迪達斯的「三條紋」Logo轉變成產品上的三條槓,似乎需要腦筋急轉彎。馬瑞麟說,他最近還看到同樣色彩搭配的拖鞋,但是「四條紋的,算不算侵權?」

對外觀設計的侵權判定,保護範圍的界定,同樣存在不少誤區。馬瑞麟給 記者出示一款圍巾,上面將「I Love NY」 變體為「我Love NY」 。另一名店主Wendy給記者看她店內一款T-Shirt衫的印刷圖案,問「像不像星巴克品牌?是不是也侵權?也是英文字樣的綠色圓環,不過是 NewYork Liverty(紐約自由)而不是Starbucks Coffee,中間是自由女神圖像,取代了海妖圖案。」

其它的問題包括,店家在銷售前並不知道產品是否侵犯某項外觀設計專利——只是銷售,不是實際的生產者,是否必須承擔侵權責任?

3月30日(週三)下午2點,市警五分局將與國會議員維樂貴茲辦公室合作,在五分局內舉辦「商標假冒問題」講座,教育商家懂得怎樣獲取信息和遵從不同的法律,並解答紐約警察局的執法工作。店家們說,上述問題希望在週三的「商標假冒問題」討論會上,能獲得解答。◇

責任編輯: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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